217 翱翔的套路

    217 翱翔的套路 (第2/3页)

。”

    林凡与张沁艺再次对视,虽然都已经心动,可谁也不想先松口。

    这种时候就要靠托儿来助攻了。

    “我反正是签的。”王妙龄在旁推波助澜,“你们保质期更久,还有时间耽误,我是女的,就那么几年。”

    吕健这便拿出准备好的合同递了过去,这是他见过最深不见底的合同。

    王妙龄看也不看签上大名。

    “好歹看看啊……”林凡伸手道,“看看我的那份。”

    “还有我的。”张沁艺也侧过头伸出手。

    韦德就此起身,冲吕健道:“接下来交给你了。”

    “解释这些条款很麻烦的,朋友。”

    “身为合伙人你总得做点什么。”

    这份合同并非是艺人合同,而是有关公司与资本的合同。

    如果前进娱乐或者星工场直接签他们,那就太明目张胆了,要做一个有文化讲道理的流氓,就像新闻发言人一样,让对手狠的牙痒痒,却又揪不出半点毛病。

    在这场资本游戏中,首先是星工场与前进娱乐合资创建一个名为“未来之星”的公司,然后艺人成立以他们名字命名的工作室,之后以“未来之星”的名义投资控股“林凡工作室”,在细节条款上保证把艺人的未来绑在这个工作室,当然,艺人同时也是工作室表面上的老板。

    这样未来不管发生什么事情,看起来都是艺人自立门户,这同样是一种换壳玩法,用股份代替了合同分账。

    业内资深人士自然能识破这种的伎俩,但他们不会说什么,因为这是很普遍的事情,那些表面自立门户的当红艺人,几乎没一个全额控股自己的工作室,如果有人想捅星工场的娄子,那么他要做好准备,这是一个超级马蜂窝,藏的更深更隐晦更不讲道理的大佬会亲自出手教训他。

    而且实际上,提供给三位艺人的合同并没有看上去那么严苛,30%的股份已经相当优厚了,他们同时也有相当大的自由权利,面子上也好看,真的跟自己当老板差不多,仅凭一张脸就获得30%的股份,没几个人能有这种待遇。

    吕健看着认真研读合同,却必然读不懂的二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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