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第三十八章 工于心计

    第二部 第三十八章 工于心计 (第3/3页)

房产,说不好,别人也是看准她有点钱才和她结婚,怎么避免她被骗和保障你的权益,我就不便插嘴了,但你却不能不小心提防。”

    “老邓的人,我也见过几次,他跟妈结婚也不见得是骗妈的钱,他的房子比我们的还大,这房子还没付完银行贷款,卖掉也没余多少钱。”对于妈妈再婚,虽然心里有点不平衡,镇宇还是希望妈妈能找到真爱,好好的享几年福。

    “钱谁会嫌多,要是自己有房子就不贪别人的,中国便不会有那么多房叔房姐了。即使老邓不是要骗妈,还是提前说清楚好一些,毕竟这房子的首期,是把你爸的老房卖掉才换来的。要是你爸刚去,老邓便与妈结婚,念在他对你有养育之恩,你要把房子给他,我也不会有意见。现在让他捡这个便宜,作为你老婆,我是为你大大的不值啊!”

    “我总不能逼妈把房子转我的名字,才同意她再婚。”嘉嘉说的话不无道理,但作为儿子以母亲再婚做借口而争房权,镇宇认为有点说不过去。

    “你可以要求他们财产公证,并且先立下遗嘱,死后房子由你继承,才登记结婚,这样对大家也公平。说不好是老邓先去,由妈继承他的房产,也会对他的女儿不公平啊!”嘉嘉明白不能一步到位,先提出一些大家认同的方案,等镇宇接受她的提议,再把镇宇慢慢引导到她的目标。

    “这样应该比较容易让大家接受。”镇宇边听边点头。

    “其实如果我是你,我会直接要求妈分家。毕竟她再嫁后便是邓家人而不是郭家人了,而且她会搬去老邓家,不住这里,只用天台做衣服。这房子根本就是我们在住,买房的钱又是你爸留下来,她应该把房子分给你,保留天台是她的名字。要是被老邓欺负,她还有自己的地方,不用担心我们不管她。天台既可以住,又可以做衣服,她还怕没有保障嗎!”

    “妈要再婚我便要求分家,等于告诉她我不是很高兴她的决定,还是立遗嘱比较好。”镇宇不想伤妈妈的心。

    “只立遗嘱还是可以随时修改,若你妈年纪大,神智不清或病入膏肓,被老邓的女儿擅改遗嘱也不是没可能的。报纸上就常见这些新闻。”不能明的逼镇宇要房子,嘉嘉只能慢慢给他洗脑。凭良心说,自己说的也有可能发生的,谁知道老邓的女儿怎么想。

    “我想老邓的女儿不可能这么坏吧!”

    “能一次过把房子处理好,也是防患于未然。但我强调我会这样做,却不会左右你的决定。”嘉嘉想,该说的,不该说的也说得差不多了,再说也怕镇宇反感,留些空间让他慢慢想,多几天看情况再继续游说。眼下要多关心他,不能乱发脾气,让他更重视自己,才能听得下她的意见。

    嘉嘉庆幸自己及时回来,抓到这么好的时机部署房子的归属权。等房子转到镇宇名下,她会以婆婆再嫁没脸在这儿住下去,说服镇宇把房子卖掉。换了钱再买房时,就可以用夫妻联名形式购买,达到自己名下拥有房产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