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功高位不尊(求推荐)

    第三十七章 功高位不尊(求推荐) (第2/3页)

    如军统打着“军令部乙种参谋人员培训班”“财政部缉私署查缉人员培训班”“航空委员会工作人员培训班”等旗号在社会上公开招收学员,抗战后方西南地区几省的青年都可以报名,大多数青年来到特训班后,才逐渐弄明白真实内幕。

    “我这次训练的虽然只有你一人,但该有的课程都不能省。而且,纪律跟他们一样。”邓湘涛挑选的地方是城南的一处废弃仓库,周围没什么人,很隐蔽,也很安静。

    “当然。”朱慕云说,接受这样的训练,对他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原本你应该身着士兵服,而且也不能使用自己的名字,只能使用一个代号。但这一条,可以免除。但你训练的情况,不能向任何透露。另外,在抗战胜利之前,你不能结婚。”邓湘涛说。

    结了婚的军统人员,如果一方被捕,另一方就会成为被捕者的软肋。为了消除这一隐患,戴笠在抗战之后,就特意宣布这样一条纪律。

    现在息烽特训班的学员,纪律要比朱慕云严明得多。报到后会被分送到各个学生队,配发全套士兵服,衣服上会有一个号码,以后这个号码会取代学员的姓名。

    学员在特训班期间一般不准随意外出,只有星期天下午可以上街买些东西。学员对外通信联络也受到限制,不准向外人提及特训班的任何事情,收发的信件都必须经过检查。

    关于特训班的女学员还有项“霸王条款”,军统要求女学员不得与非军统人员结婚,入班前已有男朋友或者已经订婚的,必须割舍旧爱、毁掉婚约,否则本人会遭到关押,圈外的男朋友也会受牵连。

    例如,息烽特训班有个上海女学员,原已订婚,在被送往息烽的路上听闻一些特训班的实情,于是伺机逃跑。

    但没过多久,她就被抓回特训班关进禁闭室,直到同意参加特训才被放出来,毕业后被强制留在特训班做图书管理员。至于她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