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旧知县,新知县
第三十五章 旧知县,新知县 (第3/3页)
海离任时送上100两的程仪的。
“老爷说,岳文海要是有本事早知道信儿,他也不至于下任还是个县令了。”
陈鸣沉默了半响,老爹说的这话有道理。岳文海别看在鲁山县衙坐着的时候威风八面,但在大清官场上他就是一个入不了人眼的小虾米。在来鲁山之前岳文海就做了一任知县,鲁山县连续两任知县坐下,现在都第四任了还是个知县,他在官场上的背景就可想而知了。
陈鸣现在就只能求老天爷保佑,下一任鲁山县令是一个守规矩的人,不然……事情就不好说了。户房是一个很敏感的位置,尤其是前后任交接的时候,那比后世财政局长的位置都让新官扎眼。盖因为现在的满清朝廷的规矩和潜规矩,对于官员接任时候的账本、亏空,都有‘自扫门前雪’的意思。
在我大清,官员离任移交与审计的内容、程序以及相关规定等,比之前历朝历代都更为丰富和细密。择其概要,约有以下几点:凡钱粮仓库等财经事务方面的移交审计,限定在两个月内完成,“旧任官造册以二十日为限,新任官查核转送以四十日为限”;“仓粮在五万石以上,钱粮在五万两以上,展限一月;十万两以上,展限两月”,依此类推。我大清的做官教科书中,都将抓紧审计前任账簿,作为新官到任马上就得展开的首要之务。
新官完成接盘审计后,必须在规定期限内“造具册结”,就是出具旧官离任移交结束、查核无误的证明一式多本,逐一签名盖章后,报送上级州府。上级州府应于文到五日内派员核实无误后,加盖印章,一面报送本管道再加查核,一面报送布政司转呈巡抚、总督,最终送户部存查。为杜绝现场监交和层层复核过程中的渎职舞弊,眼下的乾隆老儿就给各行省当局追加规定:州县交代清楚,取结送部时,应将监盘委员职名一并送部存查。如果发现问题,比如钱粮亏空,而监盘之员意存偏袒,勒令接收,督抚必须据实参奏。
这种事情,每一个户房典吏都会深深地陷入其中。如果两边顺利的交接,那也罢了。要是新任知县非要较真,‘鸡蛋’里面挑骨头,就算是岳文海这样的老鸟,又如何能一点手尾不漏?那样一来,陈惠在新任知县心目中又会是什么一副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