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通缉
第二十六章 通缉 (第3/3页)
杀人就是犯法,就是死刑!”
郑东流笑道:“那如果让你抓到了那个蓝衫大侠,你是想把他押进大牢,等候秋后处决,还是偷偷将他放跑?”
宋雨柔正色道:“当然是把他抓起来!不管他是不是什么大侠,杀人就是犯法!他发现这些人的罪行,完全可以通告官府。他私自行刑,就是藐视王法,扰乱国家安定。”
郑东流笑道:“既然如此,那我们就全力追捕吧。”
宋雨柔道:“我们已经摸到了他作案的动机,他都是盯着那些罪大恶极的凶徒去的。只要我们能在他行事之前,锁定他的目标,就能以逸待劳,以数十名弓箭手包围,任他武功高强,也是插翅难飞。”
郑东流道:“不错,我们只要盯紧了那些满身罪孽的地头蛇,总会有所收获的。只是这样一来,就必须要各地官府配合,光凭我们六扇门是无法洒撒下这张大网的。”
宋雨柔笑道:“这个简单,我去找爹,由他出面,不怕那些人不出力。”
郑东流摇头苦笑,动用六扇门清河郡总捕头的关系去对付一个武士级别的杀手,总有点牛刀杀鸡的感觉。
下午,未时,玉溪县,阳光明媚。
街道上,一个负剑的白衣少年走在街道上,浪迹在人群,细细的观察每一个人的表情,感悟人生百态。
忽然,凌锋停下了脚步,因为他看到了不远处一堆人似乎在围着观看什么。
他走近,挤了进去,却发现是一张通缉令。
通缉令上画着的人,隐约有点面熟,他仔细看下面的几段描叙。
凶徒身高五尺三寸,二十多岁,脸色蜡黄,身着蓝衫,腰间佩剑。
此人穷凶极恶,一日一夜,连杀五人,罪大恶极。
若有人提供线索,可获纹银百两。若知情不报,则以凶徒同伙论处。
望本县百姓,争相传告。
大楚永泰七年六月初九。
后面盖上了县令的朱红大印。
凌锋暗自苦笑,虽然早知道有这么一天,但没想到居然来得这么快,想必如今全郡都在通缉他了。
不过,凌锋并没有准备放弃,至少玉溪县这个目标要先除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