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出名要趁早
第二十一章 出名要趁早 (第2/3页)
这是一封来自蓉城的信件。
蓉城不是京城的周边省市,《京城文学》的影响力似乎到不了那么远。
林子轩打开信件,信纸的抬头是巴山电影厂。
这时候,每家单位都有自己的信纸,信纸的最上方会印上单位的名称和地址,一看信纸就知道写信人所在的单位。
就算不是这个单位的人,也和这个单位有所牵连。
写信的人叫做米佳山,是巴山电影厂的一名导演,拍摄过几部电影和电视剧。
巴山电影厂设在蓉城,是华国六大电影厂之一,这些电影厂都是国有企业,按照国家的计划来拍摄电影,自主性不强。
如今拍摄电影的权限逐渐放开,下面的电影厂可以有选择的拍摄影片。
米佳山身在蓉城,自然看不到《顽主》,不过他有个京城的朋友把《京城文学》邮寄给了他,让他看看这篇很有意思的小说。
的确很有意思,米佳山看完后做出了评价。
这部小说的构思巧妙,情节荒诞,画面感很强,对白俏皮风趣,就像是平时聊天一样,和以往的小说都不同。
他感觉如果拍成喜剧电影一定能受到观众的欢迎。
他一边向巴影厂的领导推荐这部小说,一边给林子轩写信,邀请林子轩写电影剧本。
巴影厂的领导看了《顽主》,并不觉得如何好,就是一帮人胡闹,而且主题思想不大对头,有宣扬不正之风的嫌疑。
米佳山在厂里算是老人了,以往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很有人缘。
他这次坚持要拍摄《顽主》,厂里的领导也不好太过阻挠,在劝说无果后和米佳山签订了一份导演责任制合同。
合同要求电影要完成百分之五十的利润率,完不成扣罚工资两年,停止拍摄两年。
按照米佳山的估计,拍摄《顽主》大概需要50万到60万的投资,电影上映之后要给电影厂赚90万才算是完成了合同。
这个数目不是电影票房,而是净赚的钱。
可以说,米佳山有点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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