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银行劫案

    第三十五章——银行劫案 (第3/3页)

枪的普通弹初速为375,而亚音速弹在音速之下,因此枪口动能只有不到80%),实际的枪口动能会有所下降,但与此同时,圆柱形的冲孔弹头又是在所有弹头当中弹型系数最大的一种(弹型系数为1.25,而相比之下,常见的圆头弹的弹型系数为1)在这样的情况下,伯莱塔手枪对于目标的阻停能力是非常出色的。

    当然,就算有再好的武器,如果无法合理地使用,也同样无法对抗近距离的敌人,劫匪使用的是莫桑比克射击法:在短时间之内连开三枪,前两枪射击目标的胸骨部位,通过这种方式首先迟滞对方的行动,让对方短时间内失去攻击自己的能力(事实上,这两枪已经足够杀死四月份走在街上的普通人了,因为这时候大家穿的都没那么厚,但对于穿了防弹衣的警卫而言,这样的两枪是很可能不足以完全击败对方的。而莫桑比克射击法本身就是战场上开发出来的射击术,因此自然是将这两枪单纯作为迟滞对方,争取时间用的射击,毕竟还需要考虑到紧急状况的时候很难保证两发快速射击的子弹就一定能打中对方的胸骨,而不是较难阻停的其他躯干部位。)

    在用这两发子弹阻停对方之后,第三发子弹才是真正用来杀死对方的——莫桑比克射击法最关键的一点就在于在前两发射击之后的两秒之内将第三发子弹送进对方头部的致命T区(横杠是左眼正中到右眼正中的长方形,而竖杠是整条鼻梁,如果子弹在正面从这个区域送进去,那么打中的就是维持人体最基础生理运转的脑干,子弹通过路径上波及的那些核心部件的瞬间撕裂也意味着对方绝对失去抵抗能力和生命)

    在开完三枪之后,劫匪抬起腿,用脚顶住了警卫的尸体,随后不屑地踢向远处。紧接着,他看向车子的方向,似乎知道那后面有人。“嗯,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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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桑比克射击法的精髓是胸骨两枪和T区的第三枪在两秒之内射击完成,这对于专业人士而言并不困难。我举个栗子,汤姆克鲁斯拍电影的时候经过了前海豹突击队员的训练,在1.39秒内对近距离敌人的胸骨两枪+对较远敌人的三枪莫桑比克射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