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李子铭智斗推事官(一)
第七十一章 李子铭智斗推事官(一) (第3/3页)
“当然大那,被告也了不得啊。”程祁与他并肩坐下;“现任的国会议员,家产不知其数的大富豪;还有下蔡县、寿州府一直到两淮布政使司衙门——民告官,这不是老兄你的最爱么。”
李熙摩拳擦掌:“为民请命,义不容辞啊。”
来到下榻的客栈之后,程祁为他引荐了几位村民代表,并简单地介绍了一下案情:这些村民都是下蔡县的农民,祖祖辈辈都在土里刨食,也都是老实本分的人。虽然淮南煤矿在百年前都有零星的开采,但一直都没有成什么气候。真正的大规模工业化生产还是从三十年前开始。
也就是从那时候开始以费俭仁为代表的工业资本开始在下蔡县大肆买地,而其中的猫腻真是一言难尽。这些村民莫名其妙的就被从自己祖祖辈辈生活了八百年的土地上赶了出去,或者成为流民,或者被迫依附于厂矿而生活。
“这其中的套路就是官府圈地,以极低的价格从百姓手中征收土地,然后再转手卖给费俭仁用来开矿建厂。”来自于山西的李熙对这个套路非常熟悉:“百姓们手持的地契,大多是开平年间朝廷推行正经界改革时获得的固定地契。”
程祁来到这个世界这么久,也补习了一段本朝的历史。开平年间约在百年前,当时朝廷的首相是张居正等人。他们为了抑制土地兼并提出了“重整经届”的改革主张,在两淮两江等人口稠密的地区通过国家赎买的方式向大地主收购了很多土地,然后平价分配给自耕农。当年张居正考虑到人口流动以及自耕农家庭规模往往只有三到五人的现实,对分配的土地采取的是无定期租赁。即朝廷将国有土地租赁给自耕农,自耕农以交纳农业税和服徭役的方式支付租金。原则上只要自耕农户没有断子绝孙,那么朝廷就不会把分配给他们的土地收回去。
但是——凡是有个但是,多半就要糟糕。土地的所有权仍然是归于国家所有,自耕农只不过是从大地主的佃户变成了国家的佃户。朝廷高高在上,土地的分配由各路布政使司制定细则,各州府县衙门因地制宜予以实施和调整。转运使司通过自己的税司、税曹系统收取租金,只要收上来的税额没有减少,他们就不会去多管闲事。
由此,费俭仁与两淮路的官府们沆瀣一气,让官府毁约收回土地(只给了农民很少的青苗费补偿),然后费俭仁只需要从煤矿工厂的收益中拿出来一点点就足以让税务部门闭上嘴巴甚至暗地鼓励了——毕竟,税司存在的目的就是收税,收更多的税。工业和商业的税收收入可比农业税多多了——一百亩田一百年交上的税可能还没有一个工厂两三年交上来的税多。
李熙分析完了费俭仁的套路之后,对着乡老们道;“这种套路不是他费俭仁发明的,也不是任他想怎么样就怎么样的。在我的家乡山西路,也曾经闹过这样的事情,后来啊……”
他按下关子,意味深长的看了众人们一眼之后才继续道;“和官府打官司,说起来是一件吓人的事情,可是呢,官府其实也是一只纸老虎。官府有时候比小姑娘的胆子还要小,只要我们掌握住了它的脾气,那么就会发现,其实他不过就是一只大一点的梨花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