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九章 坐实铁案
第一百二十九章 坐实铁案 (第3/3页)
平楞了下,随即醒悟,心领神会地点了点头,说道:“我回去后,定将周君此话转告枫之。”他们这些轻侠向来是以姜枫马是瞻,所以只提了姜枫的名字,没说裴元绍。
周澈提醒他:“不但要告诉枫之,也要告诉裴君。”
“是。”
“你们应该也知道些律法,只有郡中才有判定死罪的权力,县中并无杀人之权,像族诛这样的大案县里更是办不了的,迟早要报到郡中去,所以,在证言、证据这两个方面,务必要做到万无一失,万万不可出现纰漏!”
“是。”
周澈把佩剑插入腰间,整了一整,复又抬眼瞧他们三人,见他们的虽然很恭谨地应“是”了,但似乎还是有些不太重视的样子,想了一想,突然问道:“你们知道‘鞫劾’么?”(鞫ju)
“鞫劾”,就是要求复审,类似后世的上诉。如果犯人不服县官的判决,就可以“鞫劾”。他们三人都是轻侠之徒,违法乱纪的事儿没少做,对相关的法律知道一些,答道:“知道。”
“那你们又是否知道‘鞫劾’分为几种么?”
高凯平答道:“分为两种。一种普通案件,由罪人本人提出‘鞫劾’。一种是死罪案件,罪人本人不能‘鞫劾’,但是可以由其父、母、兄、姊、弟、夫、妻、子代为‘鞫劾’。”
“那你们又是否知道‘鞫劾’的流程?”
“知道。”
“说来听听。”
“受理‘鞫劾’的依然是原审县官或县中长吏,不过县官与县长吏只能‘听’,不能审理。他们在‘听’完后,需要将相关的法律文书全部移交到郡中,由府君指派郡吏复审。”
“说得没错。那你们又是否知道凡是‘鞫劾’的案件,在‘复审’后,还需要移送旁郡会审?”
“知道。”
周澈不再询问有关“鞫劾”的内容,而是改为考校似的问道:“小高、小郭、小孙,我问你们,如果此案到最后,季氏提出‘鞫劾’,以致再度惊动郡守、乃至惊动旁郡,该怎么办?”
如果到了这个地步,那就真的是“惊天大案”了。在本郡中,有县令、有新任的郡守照顾,可能就算出现一点两点的纰漏也没有关系,可万一季氏“鞫劾”?又万一在季氏“鞫劾”后的“旁郡会审”中出现问题?麻烦可就大了。
高凯平明白了周澈的意思,神色凝重起来,凛然应道:“诺!”
“我还是那句话,要办,就要办成铁案!”周澈望了望堂外的天色,说道,“我族中将要祭祀,我必须要过去了。祭祀乃是大事,不能晚到。祭祀后,我族中还会依惯例听长辈和晚辈中的俊才们辩论经文。辩完经文,又有族宴。等族宴结束,大约已是后半夜了。……,阿凯,我不留你了。你回去后,不要忘了把我说的话一字不漏地告诉枫之和裴君。”
鞫劾也叫乞鞫,是秦汉时期的一种再审诉讼制度,(周朝就已经存在)当事人不服判决,可以在法定时间内请求复审,即汉代的案件复审制度。复审期限为三个月。
《张家山汉墓竹简》中的《二年律令》对这一制度作了较为系统的规定,《奏谳书》第17例“黥城旦讲乞鞫案”记录了一个完整的乞鞫案案例。
《周礼·秋官·朝士》“期外不听”,郑玄注引汉郑司农云:“若今时徒论决,满三月,不得乞鞫。”
汉王符《潜夫论·述赦》:“被冤之家,乃甫当乞鞠,告故以信直,亦无益於死亡矣。”
《宋书·蔡廓传》:“但令家人与囚相见,无乞鞫之诉,便足以明伏罪。”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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