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酒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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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七章 酒誓 (第1/3页)

    一只金色皮毛的猎犬如主君一般从舱室踱步而出,水手们也早已熟悉了这个骄傲的美人,她的主人埃尔夫温神父是个让人喜欢的家伙,总喜欢自称身上有古代王侯的血液。

    “胡安娜,过来!”神父手指轻勾,露出一枚蛇形墨玉戒指来。

    前天在岸上时,埃尔夫温路过一座村庄废墟,这种“诺曼遗产”在南方海岸随处可见,丘墟间不见人踪,和被瘟疫摧毁的地区一模一样。胡安娜就是在这里不见的,埃尔夫温发了疯地到处找寻,身后是跟着他收集药草的一个佣兵,脖子上挂着一顶皮革轻盔,拿着长矛无所事事。

    最后恰巧是这个爱德华派给他的佣兵找到了神父的爱犬,这也证明了天主偏爱醉汉的真理,当时他正扶着一棵枯树“浇灌”,埃尔夫温如孤魂一样在另一头扫荡,佣兵抬起头,她就在那里,静静地躺在废弃花园的一丛葵花中间。

    接下来的时间里,神父和佣兵都被这兵燹遗迹中的和平景象打动了,两个人呆立在花园中,长矛和盾牌躺在地上。

    经过此事后,埃尔夫温倒是和士兵们打成了一片,而船上众人,包括爱德华舰长在内,也喜欢听他念自己的诗歌,爱德华原本一直觉得这个神父带上船的纸卷太重,甚至以为他把自己的本堂藏书都搬了过来。

    “我们是去和丹麦人打仗,不是去和主教们开会。”爱德华当时如此抱怨。

    然而舰长很快发现,尽管听上去跟《伊阿宋》、《尤利西斯》与《马尔督恩》形式相似,埃尔夫温的书卷完全是他个人的作品,讲述的也是他自己的祖先。

    “Fela bi? on Westwegum werum uncú?ra, wundra and wihta, wlitescéne lond…”这首诗讲述的是一段失落之路,埃尔夫温的某个同名祖先最初写下了今已残脱的旧事,埃尔夫温将这些故事敷衍成一首三千四百九十一行的长诗:

    远行者埃尔夫温如是说,西方之地上,有诸物瑰丽奇伟而不为人类所知,那疆域异常美丽,是为精灵之故乡,诸神之福土。远古世界已对凡人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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