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重生洪荒

    引言:重生洪荒 (第3/3页)

金凤,顿时原地一黄衣女子,正是二八芳华

    “谢娘娘垂怜。”

    “走吧。”最后再看一眼人族,女娲幽幽一叹说道,纤手一挥就大法力把金凤卷走。

    然后,就向着茫茫混沌之中飞去。

    “吾女娲今天于不周证道,欲在混沌之中开辟道场,诸位道友可前来观看!”

    一声威压的声音瞬间传遍整个洪荒。

    然后,整个洪荒沸腾了,自太古以来,天地间除了鸿钧外,就从来没有人能够证道,众人都对前路无比迷惘,而现在终于再次出现一尊圣人了,无数修士激动不已,只觉前路有望了,特别是圣人开天,等于圣人讲道与指点,所以怎么能不让人激动与期盼。

    “盘古洪荒,女娲造人,巫妖争霸,妖族屠人,我靠,别这么坑好不好,穿越的时间不对啊。在老子没有传下金丹之道的修行法门之前,我们人族连成仙都无门,一只地仙级的小妖来了,都能让我们团灭……”

    十几万依然跪伏在地上的人族,其中一个抬起头遥望着茫茫天穹,脸色有别着其它人的复杂神情,他的脸上表情是那样的哭丧与纠结,别提多丰富了,与那些犹如新生儿,人生就像一张白纸的人族,他们那纯净的表情是那样格格不入。

    明显,这怪胎是个偷渡客,他叫君千殇,二十四岁,地球一个普通人,孤儿院长大,从十八岁成年后,就迷上小说,然后一边看人家的小说,他再跟风写小说赚点钱自己一个人糊口,这里面特别是洪荒流与玄幻类他最熟悉。

    所以不说别的,只说女娲造人成圣这大事,他就明白自己在洪荒中是处于一个怎么处境中。

    可以说,他重生的时间与地点都不太好啊,特别是重生在人族,连修炼法门都没有,就更悲惨了。

    所以,哪怕是在这大罗满地走,金仙不如狗的洪荒,长生不老是那么的不值钱。可是,对于没修行法门的人族。连生存同样都是那么坚难,哪怕他是由三光神水与九天息土创造出来的第一代人族,恐怕也就活上一二百年,到时依然化成一堆黄土,灵魂飘荡在天地间,要么魂飞魄散,要么被血海吸去,然后沉沦……

    至于干翻天帝,脚踏东皇,带领人族奔小康。

    得,我们还是睡觉,在梦中证道实际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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