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一个女人的史诗

    第三十七章 一个女人的史诗 (第2/3页)

赵高身上和地上的污物,都是玲姐连夜清洗收拾干净的,赵高只要醉酒回家,都要折腾到很才睡,每次陪在沙发前的人都是玲姐。递水,擦脸,常常忙到深夜,直到赵高睡沉,她才回屋休息。久而久之赵高被感动了一直将玲姐好的记在心里,并待她如家人一样。直到几年后,他与不爱自己的老婆离了婚,又将几个偷懒爱说闲话的保姆都辞退了,唯有留下玲姐。

    初到赵家时,玲姐45岁,穿着白色碎花短袖衫,齐头短发,皮肤略黑,一看就是忠厚老实的乡下女人。玲姐也是苦命的人。她30岁那年历经艰辛万苦生下个儿子,没想到还不出满月便夭折了,后来就再也没有怀上过孩子。玲姐的丈夫是个老实厚道的人,他并没因为玲姐生不出孩子而过多的责备。那时玲姐自觉得自己还算是个幸福的人,虽说孩子没了,但至少丈夫还爱她。

    然~~天有不测之风云,玲姐44岁那年,她的丈夫跟着同村人下黑矿挖煤,不想遇上连雨天,矿洞竟然倒塌,一起下矿的三个人谁也没回来,都被埋在下面。因为是擅自下矿,所以矿头只赔了一点点钱。玲姐本打算到法院上告的,可一想到自己在城里没人又没钱,告也告不赢,便打消了念头。玲姐是先死了孩子,又没了丈夫,她成了村里最不祥之人,全村上下六十多户人家,无人敢跟玲姐来往,就连走路都是要绕过她的家门口。

    长此以往,玲姐觉得自己在村里实在住不下去了,若是再多呆一天她,恐怕自己会抑郁疯掉。她要走,离开这个没有善念,没有爱的村子。玲姐既然要走,那索性走得干脆,永远不再回来。于是她将家里值家的东西卖的卖,卖不了又拿不走的就毁掉。但是违反的事,她又不能干,即不能一把烧了屋子,也不能私自将田地卖掉,于是将所住的小单间房和几亩薄田地上交了村党委。

    果真天无绝人之路,玲姐刚进城的第一天,便找到了工作。那时赵高的老婆怀孕了,嘴特别叼,饭菜一但不和她的口味,那是一口也不吃。玲姐记得她是赵高亲自在家里面试的,面试的考题就是做菜,让赵高的夫人试吃,夫人吃得高兴,那人便可以留下了。玲姐记得那天来面试的一共有四人,有两人做的菜当场就当赵高的老婆倒掉了,说太难吃。还有一人,做的菜虽说不算难吃,但不何赵高老婆的口味。只有她,当时做了一道菜,也是玲姐的拿手菜,焖烧猪脚,只记得掀开锅盖时,那是满屋飘香啊。不仅赵高的老婆吃乐呵,就连赵高也是赞不绝口。

    赵高因此留下了玲姐,一留就是二十年,那道另人拍手叫绝的‘焖烧猪脚’隔三差五就让玲姐做,谁吃都会上瘾。

    其实玲姐除了做菜好吃,最重要是她的人好,善良耿直,从不传话也不多言多语,将自己手中的活干漂亮。赵高很欣赏玲姐的为人,所以二十年了,他早已把玲姐当成家人,习惯一回到看到玲子温和笑容和体贴的话语。

    玲姐也是看着赵立成长大的,她拿赵立成当自己的孩子一样的疼爱。虽说按着年龄辈分赵立成应该管玲姐叫姨,可是赵立成从小听父亲叫玲姐长玲姐短的,叫着,听着,习惯了他也改不过来了,也就没跟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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