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游击战

    有关游击战 (第2/3页)

码的必要条件是存在的。就是说,要向人民明确指出,在合法斗争的和平环境中,不可能坚持争取社会权利的斗争,因为和平恰恰使被那些保持其政权而违反所制定的法律的压迫者所破坏的。

    在这种情况下,人民的不满情绪日趋表面化,激起日益强烈的反响,形成反抗状态。在某个时刻,由于当局的态度而引起的斗争爆发时,这种反抗就具体化了。

    如果某一个政府是通过人民选举的形式上台的,不管这种选举是不是一种骗局,但至少表面上还能维持宪法的合法性,那末,在这个时候,在没有用尽一切可以利用的合法斗争手段之前,游击队是不可能产生的。

    第三个贡献基本上是属于战略性的。它应该引起这些人的注意:他们抱着教条主义的观点,妄图把群众斗争集中于城市运动,而完全忘记了农民群众广泛参与美洲所有不发达国家的生活这一事实。这并不是轻视有组织的工人群众的斗争,而只是以现实主义的观点来分析在比较困难的情况下武装斗争的各种可能性。因为在城市里,用来装饰国家宪法门面的各项权利保障已告废止或被置之不理。在这种情况下,工人运动势必要转入地下,他们没有武器,冒着巨大危险,处于非法状态,在广阔的农村,在居民有武装的游击队的支持和在镇压的军队不能到达的地方,形势就不是这样困难了。

    对于从古巴革命经验中所得出的上述三各结论,我们在后面再作详细分析;在这里,我们之所以把这些结论放在本书的开头,是因为把它们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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