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净身出户

最新网址:m.yuedsk.com
    第三十章 净身出户 (第1/3页)

    法院开庭的那天,常浩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居然会落得那样一个结果,不但儿子判给了赵丽华,就连房子也给了赵丽华。

    常浩气得简直要吐血,他本来和律师说得好好的,就算儿子给赵丽华,可是房子绝对不能给,大不了以后自己多给一点生活费罢了。

    可是他万万没有想到,造成这个结果的却是他的父母。

    原来,赵丽华在开庭前一天找到了常浩的父母,细细地叙述了常浩自从婚后在外面的劣迹。赵丽华对常浩父母说,自己要房子并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孩子。如果老两口不放心,可以在判决书上写明这间房子的拥有人是常浩的儿子。甚至还可以注明房子在孩子结婚前不得买卖不得转让。

    赵丽华还保证,自己就算以后再婚,儿子也不会改姓,还是姓常,甚至以后可以每月过来看望爷爷奶奶,她要的只是想摆脱和常浩的婚姻,并不是要让自己的孩子没有爷爷奶奶。之所以力争孩子的抚养权,完全是因为常浩不是一个负责人的父亲。

    赵丽华一番情真意切的谈话终于软化了常浩父母的心。人心都是肉长的,自己儿子的秉性自己心里清楚,况且还有人可以作证,常浩是实实在在的在外面与人同居。

    他们之前也为了常浩和赵丽华的事情做过很多调解,甚至为这也和常浩怄过气。强扭的瓜不甜,两个人都不愿在一起,那也只有随他们去。

    赵丽华做通了老两口的工作,律师在法庭上的辩护也就没了底气。本来房子是老人赠与的,既然赠予的老人都不追究,那么房子就是属于夫妻婚后共同财产,孩子还小,自然是给妈妈抚养。而常浩作为有过失的一方,所以房子毫无悬念地判给了赵丽华。

    常浩好像疯了一样,责怪自己的父母胳膊肘往外拐,对他早已心灰意冷的父母告诉他,以后他的事他们不会再管,也不会支持他再婚。

    官司过后,赵丽华又和王玉见了一面。

    王玉衷心地祝福她脱离苦海。赵丽华的心情也很好。笑着对王玉说:“一个人带着孩子过,虽然苦了些,可是从前也是这样过过来的!我现在反而觉得轻松!觉得自己如果能早点踏出这一步,就会早一点解脱啊!”

    “你呢?我听说那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最新网址:m.yueds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