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狗肉滚三滚,神仙站不稳
第十章 狗肉滚三滚,神仙站不稳 (第3/3页)
珍在里面补了几句“凡食犬不可去血,去则力少,不益人”。
狗肉馆听说这事儿,纷纷将屠狗方式由刀宰改为棒打。
用棒子把狗活活打死之后,还要倒掉起来。因狗属土命,怕死狗躺在地上沾了地气儿诈尸咬人。
大棒挂在羊头边上,是向食客表明本店杀狗一律用棒打,不去血,卖的狗肉符合医理有益身心。
林十三讲完这一切,陈矩道:“怪不得你家这黄狗到了此处便浑身颤抖。”
孙越在一旁道:“坏了。高老爹家的掖乌龙别是被偷狗贼偷了,卖到高丽街做成了狗肉吧?”
陈矩怒道:“活要见狗,死要见狗尸!真是那样,你们得找出偷狗贼。我把他大卸八块!”
林十三道:“陈公公稍安勿躁。线索到了高丽街,以犬寻犬的法子就不灵了。全天下胆子最大的狗进了高丽街也会吓作一滩烂泥。孙越,你将猫儿带回狗瘠薄胡同。”
孙越颔首,诌起了文词儿:“徒儿谨遵师命。”
孙越领着“猫儿”离开后,陈矩问:“接下来怎么办?”
林十三道:“我在高丽街有个熟人。此刻他应该在沁芳斋吃早肉喝早酒呢。他应该能帮得上咱们。”
沁芳斋是高丽街生意最红火的一家狗肉馆。
林十三领着陈矩走了进去。一进门二人便闻见了沁人心脾的狗肉香。
一个个瓦盆摆在桌面上,下面放着炭火炖着狗肉,“咕嘟咕嘟”冒着诱人的热气儿。
食客们趁着热,从瓦盆里夹着狗肉大快朵颐。
一众食客中既有粗人也有文人骚客。他们吃着狗肉个个赞不绝口:“狗肉滚三滚,神仙也站不稳啊!吃吃吃!”
“狗肉壮身的,吃完这顿,晚上去怡红楼收拾小翠仙十拿九稳。嘿嘿嘿。”
“肥瘦相间、细嫩多汁、回味无穷。妙哉妙哉。徐兄请用。”
陈矩看着锅里热气腾腾的大块狗肉,情不自禁咽了咽口水。若不是身上还有陪林十三寻狗的差事,他恨不能坐下来点一盆狗肉尝尝咸淡。
眼尖的林十三环顾大厅内的食客,看到了自己要找的人:“洪爷,你果然在这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