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戈尔贡的野望
第101章戈尔贡的野望 (第2/3页)
息,戈尔贡有种异常强烈的感觉——天命在己!
“大人,在往前二十里就是那两个部落所在的黑森林。”一名豺狼人斥候队长驱狼来到落后黑山鹿猪一个身位,恭敬的说道。
屁股下的座狼性格残忍弑杀,但是面对携带着一些魔兽血脉的凶兽仍然难免暴露出了天性中蕴藏的懦弱一面,四条腿都在微微打颤,更是不敢大声喘气。
戈尔贡回过神来,微微颔首:“嗯,我知道了。”
“让兄弟们休息一会儿,补充体力后发动攻击。”
戈尔贡认为单纯的武勇只是莽夫,因为个体的实力就算再强,在群体战争中也会有相形见绌的时候。
因此它从一名人类商队哪里购买了一本书《骑士阿宾》,据那名人类商人所说,这是一名骑士奋斗一生成为国王的日记,是每个德贝人的床头读物。
因此它日夜畅读,从里面得出了一些至理名言。
——冒失的出击,将会迎来更快的结束,因此养精蓄锐就显得尤为重要。
多么睿智而优雅啊!
戈尔贡反复咀嚼着这句话,它很喜欢。
“大人,需不需要让兄弟们提前去探明这两个部落的情况?”
“不必,面对犹如车轮滚滚向前的巨龙军团,这两个部落的下场只能是像只螳螂一样被碾碎。”戈尔贡露出不屑的笑容:“别太高看他们,不过是一群稍微大一点的部落而已,本质上和那些地精没区别。”
“是,大人。”斥候队长握拳在胸口行了个军礼,匆匆驭狼离开。
不怪戈尔贡这么自信,它的巨龙军团足足有三千多人,刨开其中用来凑数的同族和地精不说,剩下的强力种族也有两千左右。
最为精锐的是它率领的先锋军米诺陶斯,这些牛头人个个身高将近三刃,体型魁梧,装备也是最为精锐的,每人都穿着一件简陋的铁甲,手持巨型狼牙棒或者战锤。
是箐英中的箐英,人数较少,但是经过它按照那本书中说的训练,几乎可以做到如臂驱使。
可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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