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京城居大不易

    第三十四章、京城居大不易 (第3/3页)

 不过随着人走茶凉,隐晦的特权逐渐消失,家中的产业收入也会慢慢下降。

    如果不能及时做出调整,削减不必要的开销,很容易陷入演吃卯粮的困境中。

    ……

    “千户大人,司礼监发布公告,要出售犯官家产。

    光田地就有两百八十万亩,京中都沸腾了。

    您要是感兴趣的话,也可以去看看,据说里面还有汉中那边的土地!”

    看着激动的严书吏,李牧完全不知道他激动个啥劲儿。

    就算阉党发卖的产业再多,也不是一名书吏能够惦记的。

    短暂的停顿之后,李牧顺利意识到不对劲。阉党这不是在发卖产业,而是在掘犯官们东山再起的根。

    犯官的家产,除了少量在京师外,大都分布在全国各地。

    以宦官们的名声,跑到清流大本营去圈地,那是妥妥的送人头。

    留在国库之中,万一其中某个幸运儿翻了案,产业还要发还回去。

    干脆利用朝廷缺钱的契机,先把产业给发卖出去。能够吃下这些产业收入,不是王公贵族,也是地方乡绅。

    利益面前,再好的交情都要靠边站。朝廷只要愿意打折卖,那就不愁没人接盘。

    交易一旦达成,清流党内部就分化了。

    原本同情犯官们的清流党人,在获得实质性的好处后,立场必然发生变化。

    为了自身的利益,他们也会阻止翻案。

    这些只是宦官的第一重谋划,后面还有更大的坑。

    便宜从来都不是好捡的。

    犯官名下的土地,除了自有的那一部分外,更多还是乡邻们的挂靠。

    低价买下这些土地后,他们该怎么对待土地的原主人呢?

    按照人家约定的挂靠条件处理,乡邻们肯定没意见,但买家就是血亏。

    土地在封建王朝属于核心资产,正常的发卖再怎么打折,也不会太过便宜。

    同挂靠的白送相比,两者的成本完全不在一个层次。

    倘若不承认之前的约定,利益受损的土地原主人,肯定会不甘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