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拍照片被抓
第十一章 拍照片被抓 (第3/3页)
竟然是大学老师。母亲也是在地方单位上班的,再算上李晨爷爷那辈,虽然已经过世了,但也算的上是书香世家了。而且李晨也有才学,收入和长相都不差。
最主要的是,社长一开始找郑可谈话的时候,也没提李晨的事。主要是询问她的情况,在确认她没对象的时候,才谈到李晨的。这样一来郑可想拒绝李晨,起码不能用有对象这条来搪塞了。
但郑可也好奇的问了,李晨这样好的条件,怎么二十八了还没结婚。这一问,社长倒是有些尴尬了,这李晨其实是丧偶的,难产死的,一尸两命。
不过就算如此,人家可不是找不到媳妇,只是眼光高,伱算丧偶,也不是谁都能配的上的。
而郑可还没来这边报道之前,杂志社这边的人就已经大致的知道她的信息了。大学生,是皖州的,在学校那边的评价是很好的,而且文学天赋很不错,算是才女。那时候李晨就开玩笑的说,要是长的好看,那就肥水不流外人田了。
李晨是丧偶,不是未婚,这男女都一样,有过那种事情的人,是真的很难憋的住的。如果不是眼光高,他要再找一个,这样的条件,黄花闺女都能找。
而郑可第一天来报道,李晨眼睛都直了,当天就偷偷找到社长让他帮忙。所以就有了第一天就安排李晨来带新人郑可的事情。
郑可是真接受不了李晨这样的,年龄按照周岁算都二十八了。她才刚二十,她上小学的时候虚岁才六岁,加上小学是五年制的。所以这个时代大学毕业的人,大部分是二十岁左右的人。
当然也有很多特殊情况耽误上学的原因,那三十岁的大学生都可能有。
郑可是真的不想说的那么直,但不得不说,脸皮厚的男人,的确容易追到女生。在什么时代都是如此,有时候一开始没好意思拒绝,然后被追着追着,就慢慢感动破防之类的。
就在郑可不知道如何再拒绝李晨的时候,杂志社的接待人员来喊她的,派出所的人找她,让她去趟接待室。
“派出所的人找你,郑可,要不要我陪你一起过去。有事的话,在这江城我还是有些关系的。”
“不用,谢谢李哥了。我也不知道什么情况,先去看看了。”
郑可再次拒绝了李晨的好意,不过内心也是很纳闷,派出所好好的怎么会来找她。跟着杂志社的接待人员,她走出了杂志社的编辑室。
再然后,没多久郑可又回编辑室了,只不过是拿了一些东西又跟派出所民警走了。看这情形,明显不是郑可犯什么事了,否则就算是她是女生,也不会这样客气的对待。
罗成在派出所里,有些郁闷的等待着。他哪里知道想拍点有纪念意义的东西,就会被人查证件,查证件就因为是外地来的,就进局子里了。
未来时代说的没错,装~逼遭雷劈,罗成承认自己拍照是为了记录一些这时代的东西。但也有显摆的意思,装逼进局子,能不郁闷嘛。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