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9章 私建宅院

    第379章 私建宅院 (第2/3页)

名下的这处庄子时,果然就出了大事。

    清丈前两日,正好赶上了一场大雨,不得不休息了两天,否则这田里面也下不去脚。

    等到地面只是微湿,不那么黏脚了,一等差役们才开始做事。

    而李越名下的这处庄子,当时报上来的田产亩数是八百一十六亩,这是早在湘郡王名下时就登记的数字。

    李越这几年越发混帐,虽然成了亲,但仍然不敢其恶习,喜欢美人儿之余,又担心妻子会吃醋,毕竟要争夺世子之位,还得仰仗岳家出力。

    所以,李越干脆就在丰县建了一所别院。

    为不了太过显眼,这别院就建在了庄子上。

    你说你只是盖几间屋子也就罢了,可问题是,这个李越倒是会享受,竟然弄出来了几处院子。

    大治法律明文规定,只要你是守法的良民,那么三口之家就会到给一亩地来建房,达到六口人的话就再增加一亩,以此类推。

    而且,因为大治朝创立之初,民生艰难,诸多良田被毁,故而当时的太祖皇帝曾下旨,但凡是良田,皆不许毁坏。

    这里的毁坏,意思就是这良田只能是良田,但凡是换作他用,便等于是毁坏。

    比如说有人将良田改为了宅院,这就叫做毁坏。

    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这算不得什么禁令,土地就是他们的命,他们是宁可自己委屈一些,也不会选择毁了自己家的良田的。

    没了良田,他们吃什么穿什么?

    所以,这条法令基本上就是针对于一些乡绅的。

    但是没想到,这回清丈,竟是将李越的事情给捅出来了。

    “大人,属下已经测量清楚了,这处宅子前后三进,还建了园子,占地总共已超三十亩。”

    程景舟皱眉,这可是三十亩的良田,这的确是违令了。

    “可有相关手续?”

    “回大人,什么也没有,那宅子的管家说话倒是蛮横,只说这是湘郡王府的别院,还说属下等人压根儿就没有资格进去查看。所以属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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