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章 重农抑商

    第161章 重农抑商 (第3/3页)

我大治朝纲之宵小之辈,若是查明,当即刻削去其功名方为上策!”

    原来是燕州去年曾发生过一起商户之子改了户籍,然后参与科考一事。

    本朝律法,商户三代以内是不得科考的。

    而且大治朝律法在这方面很严苛,除非是因为立了大功而得到了圣上的格外恩允,否则,这是其它任何人都不能撼动的铁律。

    前朝之时,更是重农抑商,商户们的税务繁杂,往往一年辛苦到头,能挣上百两银子,但是光苛捐杂税,就要交上五成左右,余下的还要再打点各处衙门老爷们,能剩到手中的委实不多。

    大治朝圣祖皇帝开国之时,曾得几位儒商相助,之后便抬高了商人的身份,至少,一些莫名的杂税被取缔,而且前朝的商户被纳为贱籍,地位低下,今朝的商户们则是可以不必再处处卑躬屈膝了。

    而得了皇商身份的商户,这地位自然就更高一些了。

    不过,圣祖皇帝还是采取了重农抑商的政策,因为商户是不允许购买田地的。

    商户可以购买宅院、商铺、仆从,但是不可以买田地。

    一般而言,一家之中若是有长辈入了商了籍,那么这一家人就都为商籍,谁的名下也是不可以有田地的。

    而若是家中父母仍在,小辈中有人入了商籍,那么除非分家,要不然,也是一样的。

    圣祖皇帝当年之所以有这样的国策,应该也是害怕大治如同前朝一般,土地被权贵以及商户们兼并,反倒是种地的农人们无地可种。

    因着这一项国策,大治朝自开国以来,商户的地位有所提升,但是仍然受限;而农人们可以安安稳稳种地谋生,也算是各司其职了。

    当然,一切国策,都有可以钻的空子。

    比如说有些商户们就想尽办法地为自己囤田。

    他们以及亲眷的名下不能有田地,但是他们会想办法来购买良籍的仆从。

    说白了,就是我的仆从名下有田产,而仆从是归属于我,那这田产也就是我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