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四章 随份子吃席

    第二百四十四章 随份子吃席 (第2/3页)

人的眼里,本身就是一个笑话。

    这一切的一切,都让他觉得自卑,曾经意气风发的少年郎,到底还是成为一个普通且平庸至极的男人。

    “现在就可以去啊!”

    “我没什么事了,现在就可以跟你一起去。”

    他的兜里有钱,随时能走人。

    在城里的话,随份子可能会讲究一点,用个白色的小信封,把钱给装在里面,上面再写上随礼者的名字,乡下嘛,直接给钱就好了。

    管账的人收了钱,记下账后,会让他们在第二天早上来这里吃席,直接把他们明天早上那顿早饭给定下来了。

    至于需不需要买黄纸香烛之类的东西,答案是不需要,大家现在连最基本的温饱问题都还没有解决,精神层面的,还是太虚无缥缈了一些。

    除非是有钱人家,不然是绝对不会有人愿意把钱,花在烧这种无用的东西上的,这会子,活人都快吃不上饭了,死人的钱财,自然是不会顾及太多,差不多就行了,潦草一些也无妨。

    “要不要跟杨建华,秦家三兄妹,还有知青点那些人说一说,大家要不要一起去?”刘明想着如果知青都一起去,他跟知青一起去随礼,就显得十分名正言顺了。

    杨建华那老小子,最近生活是越发惬意了,漂亮小媳妇娶了,老丈人一家对他是十分满意的,毕竟是小学老师,那是文化人,光凭这点,就足以赢得他们的敬重。

    至于秦家三兄妹跟唐颖何远这对,五个人都过的还不错,养兔子养的是风生水起,光是村里人跟秦家人买的兔子,价值就接近百来块钱,是他目前存款的三倍多,不嫉妒,那是不可能的。

    可比不过是真的比不过,他来这都四年了,从来没有想过搞副业挣钱,一直以来,他都是按部就班的跟着村里的安排走,让上工就上工,让休息就休息,维持在一个吃不饱,但也饿不死的状态。

    可人秦家兄妹才来这里两年,就已经通过养兔子挣大钱了,他虽然也心动了,可兔子太贵了,他那点积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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