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 吾即大道

    96. 吾即大道 (第3/3页)

    “……臣闻:人君一天也,天有覆育之恩,而不能自理天下,故所寄其责者,付之人君。君有统理之权,而实有所承受。故所经其事者,法之吴天。用是所居之位,则曰天位;所司之职,则曰天职;所治之民,则曰天民;所都之邑,则曰天邑。故兴理致治,要必求端于天。今夫天,幽深玄远,穆然不可测也;渺茫轻清,聩然莫可窥也。而四时五行,各效其官;山岳河海,共宣其职。人人沾浩荡普济之泽,在在蒙含弘广大之休……”

    董仲舒的策论,先是把天子牧民吹捧一番,王娡看得不由笑起来。

    “……视亲戚贵属在诸侯远正最甚者,忍而诛之;视近臣在国中处旁仄及贵而不正者,忍而诛之……”

    意思就是外有不法的诸侯王,内有不安分的臣子,必须将其诛杀!

    “果然是皇权可解释天意!”刘小猪捧着董仲舒的策论,喜笑颜开,“朝议时,孩儿与众臣商讨出兵百越之议!”

    “会稽郡、豫章郡、长沙国,各整兵力待命!等严助从越地传回情报,伺机而动!”

    “哀家欲除周亚夫,让人监视条侯府。”王娡淡扫蛾眉,“此人如不能为我所用,必不能留。”

    “彻儿,此番征辟贤良,诸人策论,择优拿与哀家看看。这董仲舒生员广布,追随者众,纬谶之说易蛊惑人心、搅动朝堂,不能留在京城。派至诸侯国为相吧!”

    “母后之意,让他去哪个诸侯国?”

    “江都国。王刘非,你的五皇兄。”

    “五皇兄骄横淫逸,国相劝诫,却被他栽赃贪墨,一杀了之……”

    “江都国相位不正是空缺吗?让董仲舒去给他好好上课,以德教化!看大儒能否用仁义道德,给这个狂徒套上枷锁……”

    用魔法打败魔法!看是叽叽歪歪的腐儒,磨去江都王的骄横;还是暴虐的江都王,以野蛮收拾掉满口神讖的大儒。

    *

    在王娡看来,齐儒公孙弘的对策,比董仲舒要务实得多。他首先提出“治民八本”:

    因能任官,则分职治;去无用之言,则事情得;不作无用之器,即赋敛省;不夺民时,不妨民力,则百姓富;有德者进,无德者退,则朝廷尊;有功者上,无功者下,则群臣逡;罚当罪,则奸邪止;赏当贤,则臣下劝:凡此八者,治民之本也。

    然后拐到了刑名之术,落脚在“赏罚分明”上,也就是法家推崇的“法”:

    故法不远义,则民服而不离;和不远礼,则民亲而不暴。故法之所罚,义之所去也;和之所赏,礼之所取也。礼义者,民之所服也,而赏罚顺之,则民不犯禁矣。

    又提出“治本四要”,也就是“仁、义、礼、术”,落脚在法家推崇的“术”上:

    致利除害,兼爱无私,谓之仁;明是非,立可否,谓之义;进退有度,尊卑有分,谓之礼;擅杀生之柄,通壅塞之涂,权轻重之数,论得失之道,使远近情伪必见於上,谓之术。

    凡此四者,治之本,道之用也,皆当设施,不可废也。

    得其要,则天下安乐,法设而不用;不得其术,则主蔽於上,官乱於下。

    再加上君权天然具有的“势”,用儒家的道理,来论证出“法、术、势”的必要性和互相联系,相当于在法家外面套一层儒家的外壳,这不就是王娡最欣赏的“外儒内法”吗?

    本以为董仲舒名望高,精通儒学,把他抬上了桌面。原来务实,比精通更适用。

    “公孙弘,此人家世师从?”王娡问左相窦婴。

    “回禀太后。公孙弘乃淄川国举荐贤良……”

    公孙弘的老师,是著名的《春秋》名儒,齐人胡毋生。胡毋生为董仲舒师兄,二人都是景帝刘启时的儒学博士。

    “如此,董仲舒倒是公孙弘师长了。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啊!”王娡赞赏点头。

    “太后,虽是董仲舒辈分高,可公孙弘却年长董仲舒二十岁。他,已是花甲之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