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七章 蓄谋已久

    第一百七十七章 蓄谋已久 (第2/3页)

的。”

    徐书华疑惑地眨了眨眼睛,对此完全没印象:“嗯?有这回事?”

    闻言,钱逊满含期待的眸子黯了一瞬,随即又很快恢复明亮,补充道:“那天是熙和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我穿了件深青色小袄,屋子内还有个满脸大胡子,一脑袋红头发的西洋人,徐小姐想起来了吗?”

    “熙和十一年一十月二十三……”听着这个过于精确的日期,徐书华沉吟了一会儿,突然恍然大悟,“啊,我想起来了。你说的那个红头发大胡子的西洋人,应该是传教士约翰逊吧?我记得当时屋内好像是有个小男孩,看着十岁上下的样子,是你?”

    “对对对!那就是我!”钱逊激动地连连点头,“我那年十一岁,去吏部找我父亲,刚好就碰上徐小姐了。”

    钱逊从小生长在京城,性子本就腼腆,那天乍然见了个怪模怪样的西洋人,整个人吓得六神无主,缩在角落里话都不敢说。徐书华当时年纪比他还小几岁,却一点都不怕,不仅和西洋人交谈自如,还主动拉着钱逊去和西洋人说话,帮他克服恐惧,虽然她很善解人意,但结果反而让钱逊更加恐惧了。

    回忆起儿时往事,徐书华眉眼染上温柔,轻轻笑道:“那应该是……十年前了吧?过去这么久了,难为钱公子还记得。当时听说爹爹办公的衙门来了个西洋人,我心里好奇,那段时间便常常往吏部跑。”

    徐书华小时候性子比现在跳脱大胆很多,一点都不怕生,仅仅见了传教士约翰逊几面,就很快和他混熟了,天天缠着他讲游历各国的故事,还主动去了解西洋的文化和风土人情,她的西洋语言也正是在那个时候学会的。那天她不过是见钱逊被吓得可怜,便同他随意搭了几句话而已,未曾想他居然记了那么久。

    然而实际上钱逊不仅记得久,还记得非常清楚。他记得当时的徐书华才七八岁的样子,裹在一圈厚厚的雪绒里,跟个玉团子似的,可爱得紧。偏偏就这么一个粉雕玉琢的小人儿,和那生得跟怪物似的西洋人说话一点都不露怯,大大方方的,活泼又自然,让钱逊印象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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