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得加钱!

    第七章:得加钱! (第3/3页)

容易观察到以太之洋。

    简直是完美的符合奇术三大定律。

    斯蒂芬就是因为对画像奇术感兴趣才离开鹿院来到雾都,他本来是应该在时钟塔好好的攻读新技术的。

    可惜他本人是个耐不住寂寞的幽灵,所以总想找点乐子。于是为了找乐子,他就加入了布兰克黑帮了。

    此时斯蒂芬的细剑稍稍的刺破了夏修喉咙处的皮肤,细微的血珠凝聚在剑尖上,斯蒂芬锐利的看着夏修,如果夏修接下来不给他一个不能杀他的理由,或者理由不充分,那么接下来的一幕就是血脉大喷射环节了。

    “斯蒂芬先生·····”

    夏修无奈的耸了耸肩膀,接着左手涌现光芒,红皮书漂浮在其左手上。

    斯蒂芬看向夏修的左手,接着他像是感受到了什么,立刻把细剑收回来,接着用一种异常嫌弃的眼神看着夏修。那眼神仿佛夏修是腌臜之物一样——谁见了都得退避三舍。

    “原来是天国的崽种,晦气。你小子最好不要死在这里,我可不想被天国的智库伊甸给标记为异端,接着莫名其妙的成为灰骑士的猎物。”

    “我还是个新人,在智库的《生命书》序列是最靠后的。”夏修则是一脸腼腆的笑道。

    伱TMD跟谁装纯啊,天国的崽种就没有一个是好东西,特别是眯眯眼的家伙。斯蒂芬鄙夷的看了眼这卑鄙的眯眯眼小鬼。

    “天国的红皮书,你这种人不应该是去圣堂的骑士团,审判庭或者埋葬机关待着吗?怎么屁颠屁颠的跑到我这里,求着我想要去鹿院呢?”斯蒂芬接着对着夏修讥笑道。

    因为我脚踏两条船,怕被知道后直接分尸。夏修心里暗自嘀咕着,表面上却是一脸讳莫如深的道:

    “我这么做自然是有缘由的。”

    “呵,那么我为什么要举荐一个心怀不轨的人到我的母校去······”

    “三万有央币”

    斯蒂芬怒道:“你在说什么胡话,我是那种为了钱就出卖母校的人吗?”

    “加一万”

    “鹿院可是我的青春啊!我这一身的学识都是她培育的,你这人怎么可以如此的轻视我和母校的感情!”

    “所以——”

    “得加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