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我是地下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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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章 我是地下党 (第1/3页)

    银行门前事件,虽然有些不太光彩地赢了,却让凌南久久不能释怀。

    “我本善良,乞讨虽低贱,但也不容侮辱,辱我者我必让其必付出代价。”

    他走了一段路,来到一处门口挂着某某区民政局牌子的楼前,走了进去,将在银行得到的三百元钱补偿捐了出去。

    手里拿着一张捐款票据,他苦笑了一声,我是需要钱,可这不是我靠乞讨辛勤付出得来的钱,我不能昧着自己的良心揣进腰包。

    捐出去这笔钱也是给那个西装男一个教训:也是要告诉人们,不要看不起任何人,哪怕是对你没有任何威胁可能的弱者,也有可能就是你摔跤时扔石头的人!

    总之,背后害人的人,终会得到报应,这就是因果。

    瞧不起乞讨者?若是有过得去的日子谁还会愿意出来乞讨呢?恶人就该有恶报!

    谁知我苦?谁知我难?谁解我悲?谁为我怜?没有人!

    这个世界都在看我笑话,可是那又怎样?

    扔掉面子!我只有自强不息,才能摆脱自己的厄运,摆脱困境,才能消灭那些鄙视的目光!

    …….

    凌南没有继续在那个地界做工,换了个离这里较远的地方。

    刚一站下,就过来一个坐着破轮椅车的中年乞讨者:年轻人,这是我的地方,你换个地儿吧。

    凌南正心气不顺,看了中年人一眼不想和他计较,于是忍着怒气转身走开了。

    同行是冤家,面对同是乞讨者的竞争也是如此,这种情况是在所难免的。

    若是几个乞讨者都挨在一起乞讨,就会分流施舍者,大家谁也占不到便宜。

    所以,一般的乞讨者都是孤家寡人,独占一地,周边很远的地方都不能有同行出现。

    比较在某一区域,能够出现的施舍者可能就那么多,若是出现两个或更多的乞讨者,有的能有一点收获,有的则甚至会一毛不得。

    有人说,乞讨者靠博取路人的同情不劳而获,这是某些人的武断!这样的人在乞讨者队伍中是极少数的。

    凌南在乞讨中发现,绝大多数的乞讨者并非如此,若不是家遇大难,或变故生活难以为继,谁也不愿意出来乞讨。

    乞讨的行为并不光彩。

    当然,他不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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