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阳光之南3

    第六十三章、阳光之南3 (第2/3页)

试试。

    因为他觉得他可以逃跑,只要找个树林钻进去就行了,长得很大的无毛鸟不可能在茂密的树林里杀得不自己。

    抱着这样的心态,他又走了的一天才进入双足飞龙的巢穴边沿。

    不要问他是怎么知道的。

    任何人只要闻到石头上、灌木丛边浓烈的骚气,都会知道这是强大凶兽宣誓领地的手段——撒尿或者排泄留下警告和威胁。

    在这片长满了灌木丛的岩石滩,除了这只无毛鸟没有别的强大的凶兽了。

    他很小心的穿行在灌木丛里,只有一米高的荆棘和野草不能遮住他的身体,所以他不得不弓着腰和弯着腿,如同那群小心翼翼靠近猎物的穴居人。

    这个姿势走路很难受。

    才一个小时,他就觉得自己如同狂奔了上百里远。

    不过还好,他可以趴在地上了。

    因为就在二十米的前方,有两颗很大的岩石形成一个倒“八”字型耸立着,中间堆了很多树枝组成一个很粗糙的窝。

    周边还有许多白骨,有的已经虫豸啃得凹凹凸凸,有的依然残留着点点肉丝,散发着腐烂的恶心味道。

    詹姆斯一点都不担心被双足飞龙发现,虽然那只笨鸟现今就在巢穴上打盹。

    来之前,他用树林里的烂泥和着笨鸟的一坨排泄物搅合在一起,涂满了全身衣服和裸露的肌肤,连已经很长的头发和胡须都没有放过。

    他现在看上去就是一坨排泄物。

    闻起来也是。

    以火神的胡须起誓,这个世界上任何一只凶兽,都不会有兴趣来翻滚自己的排泄物!

    他是这么想的,也赌对了。

    就是一群嗡嗡作响的蚊虫一直盘旋在身边,让他有点烦。

    要不要趁着这只无毛鸟打盹的时候,偷摸过去捅它一刀呢?

    或者等到它飞走觅食,再偷偷穿过去?

    这个念头半个小时前就在他的脑海里盘旋,现在依然在。

    詹姆斯有点难抉择,如果要动手,没有比偷袭正在打盹的傻鸟更好的机会了;如果选择等待,鬼知道它什么时候才饿。

    火神在上,许多凶兽都和人类不一样,不需要每天进食。

    比如恐怖之泽里的蛇人,饱食一餐后至少七天不饿,虽然它们不被归类为凶兽。

    阻止詹姆斯动手的理智是搞不清楚这只双足飞龙的实力。

    媲美人族的战士巅峰?

    或者强者境界?

    这从外表上根本看不出来,读过的书和听过的传说里也没有提到这点。

    他只看到了它的强壮,爪子比他的大腿还要粗,颚下的两颗毒囊比他的脑袋还要大。

    如果战士巅峰还好,他有信心即使赢不了也能全身而退;但如果是强者境界,呵呵,那他可以提前当上老鳏夫火神的小侍从了。

    他不敢冒险,不是缺乏了勇气,而是不想拿自己的生命去赌一个可能。

    勇敢和鲁莽的区别,他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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