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五十一章 设大明中央银行,杜绝内阁吏部之争
第七百五十一章 设大明中央银行,杜绝内阁吏部之争 (第2/3页)
”
“大明中央银行只能由军籍出身且是执政学堂财经科出身的官僚担任,主官为司银使,带户部尚书衔。”
朱翊钧这么说后,黄勋和田义皆拱手称是,没再劝皇帝。
他们也不可能真的敢阻止皇帝的决定。
但朱翊钧也因为二人的话而做了堤防,为防止朝廷过度欠债,只给了王锡爵最多十年的执政时间,这也算是给天下保守党一个心安,让他们知道,只需要忍耐王锡爵十年,而不用担心需要一直看着王锡爵的内阁在一个劲的欠债。
同时。
朱翊钧这样下旨,也算是把发行债券和印发货币的权力从行政衙门独立了出来。
王锡爵作为首辅,虽然开始有提名各部院尚书都御史之权,但王锡爵只是行政上的首席大臣,不能想发多少债券就发行多少债券,而需要经过大明中央银行的审定。
而大明中央银行的司银使是直接向皇帝负责的。
所以,这也算是一道防范的程序,也让保守之人能够心安不少。
不过,朱翊钧开始让内阁首辅有提名各部院尚书之权,也算是提升了内阁首辅的权力。
这意味着从制度上,六部尚书与都察院左右都御史等中央官衙主官要由首辅提名才能升任。
这样的话,这些部院主官就会直接成为首辅自己人,至少是执政理念一致的人。
如此一来。
首辅不用再担心六部掣肘,尤其是吏部掣肘。
科道言官也不能说首辅是以权谋私,欺上瞒下。
因为首辅是用天子给予的正当权力提名的部院尚书,而不是私下交易唆使皇帝下的命令。
总之,以前首辅只能通过见不得光的权术手段才能让部院配合自己做事,现在变成了首辅可以通过合法的手段来达到这一目的。
按照朱翊钧给内阁首辅的提名之权具体操作流程是,如果一部尚书出缺,吏部需要将选好的名单交给首辅,由首辅提交给廷推大臣一起廷推,在廷推出主陪名单后,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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