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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他向她朗读了自己的小说,她的眼里闪着光,骄傲地望着他说:“你还能写这样的东西,真棒!”“好了,好了。”他不耐烦地追问,“可是那故事,你觉得怎么样?”她回答:“就是棒,好听极了,听得我好激动。”

    他看出她的心里其实并不清楚,她那善良的脸上露出了强烈的困惑,便等她说下去。在他朗读了3个故事之后他明白了一点,她喜欢大团圆的结局。她问:“这毕竟是了不起的故事,挑不出毛病的,你打算把它卖到哪儿去?”“那就是另一回事了。”他哈哈一笑。“我真希望你能卖掉!”“这钱好赚,是吧?”他又骄傲地补充道:“是三天就写成的。”

    他很想把自己所有的故事读给她听,却不敢。他决定等到发表了几篇之后再说,那时她就能明白他在忙些什么了。目前他还继续干着,他的冒险精神过去从没有这样强有力地促使他在心灵的领域做过这种惊人的探索。他在艰苦的学问里漫游,因为获得了对事物本质的了解而高兴得不得了。以前他只把世界看作世界,现在他懂得了世界的构造。对旧有事物的理解在他心里自然涌出,杠杆与支点的道理令他着迷。

    从他笔下流出了一连串短篇小说。他有时又拐弯写起较为平易的诗来。他一时头脑发热花了一个礼拜,写了一系列诗词,都是些朴实的、有光有色、浪漫、冒险的诗词,其中一首《生查子》------鹊飞蝉噪随,荷叶罗裙折,云间轻舟迢,银河紫烟浩。静夜鸳暖沙,月照鸯似锦,碧空恰水柔,菱透浮萍闲。

    刘易斯认为这是他的最佳作品。他对这样的刻苦用功并不在乎,那不算刻苦,他不过是寻找着表达的语言而已。他不把《生查子》给任何人看,连编辑也不给,他已经信不过编辑了。但他不肯叫人看的原因并不是信不过,而是因为他觉得那些诗词太美,只能保留下来,等到以后的光辉时刻,跟山口百惠同赏,那时,他自豪地向她朗读作品。他把这些诗词珍藏起来就为的那个时刻,他反复地朗读它们,读得滚瓜烂熟。

    醒着的时候,他分秒必争地生活着,睡着的时候,他仍然生活着,他的潜意识在6小时的睡梦里骚动着,把白天的思想和事件组合成离奇荒谬的奇迹、迸发出灵感。实际上他从不曾休息过,身体稍差、脑子稍不稳定的人早就崩溃了。

    她只给他每个周末一个下午,他到得晚,常留下来吃晚饭,听音乐。那便是他的喜庆日子,那屋里的气氛跟他所住的屋子形成了鲜明对比,还有跟她的亲近,使他每次离开时都更加下定了决心要往上爬。他是一个情人,而且永远是情人,他让别的一切拜倒于爱情之下。他的爱情探险要比他在思想世界的探险来得伟大。让世界显得神奇的是因为活着个山口百惠,她是他所见过的、梦想过的、猜测过的、最惊人的……但她的辽远却永远压迫着他,她离他太远,他不知道怎么靠近她。在他自己阶级的姑娘面前,他一向顺利,可他从没有爱过其中任何一个。而他却爱上了她,更为难的是,她还不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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