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章 石头送回来了

    第136章 石头送回来了 (第2/3页)

个人意见相同即通过,第三人必须服从。

    公司经营管理原则分成两大块,一块工程技术业务,一块后勤服务保障,孙国玺自然负责工程技术这一块;后勤服务保障都交给谭永利。

    按照企业管理相关条例规定,管理人员要明确主次,也就是说,一个经理,一个副经理。

    谭永利说:“经理还是我来吧,我年轻几岁,就多干点事。”

    胡良凯道:“你当经理,孙国玺当副经理?”

    谭永利自信满满:“这样多好,国玺他可以不用花费多少精力,一心一意管好工程,确保质量和进度就行。”

    胡良凯问孙国玺:“怎么样?”

    孙国玺说:“没意见。”

    就这样启动了办手续程序,可是不几天就出了问题。

    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有关规定,工程项目标书,工程质量认证书上,要具有工程技术资质的人并且是第一责任人,发包方才认可。

    换句话说,就是经理必须是工程技术方面的负责人。

    谭永利碰了钉子,拿着三人协议去找相关部门,答复是法规不能违背。

    没办法,当初就是因为看上孙国玺的资质,才拉他来入伙。

    而他这个资质竟然在关键问题上产生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如意打算遭遇了迎头打击,但他有什么办法?资金已经注入,开弓没有回头箭,谭永利无回天之力。

    申报表另行填写,孙国玺任经理,谭永利任副经理。

    孙国玺最终做了让步,给谭永利打了电话。

    “德利呀,一夜都没睡好啊,我想过了,房地产的事,你就去干吧。”

    “没给老胡说吧。”

    “你不相信,去电话问他。”

    “你两个怎样商量,我不管,只要答应我就行。”

    谭永利随即转告谭志达,谭志达直言告诉叔叔:“不要宏达的牌子,不用宏达的人,就要宏达的钱,我们干。”

    说好了,孙国玺就打电话问吕秀珍,账上资金还有三十万。

    刚好够办理注册。当下就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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