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我要我们在一起

    第九十七章 我要我们在一起 (第2/3页)

服服的哼哼唧唧起来。

    “你这小子,说说吧,和那个田馥真怎么回事?”许菡揉完他头发,又开始捏他的脸。

    “没事啊。”丁峰主动向许菡凑了凑,让她捏着方便,“就好朋友。”

    “好朋友?家里住着的那个呢?我和小汛都不在,听说她生病了,发烧,还是小陈曦一直在照顾她。”

    听到这样,丁峰身子一硬,马上想掏电话,却被许菡阻止。“那孩子独立,既然没告诉你,也就是不希望你知道,那你就别主动提起了。”

    她让丁峰坐好,用梳子开始给他整理乱糟糟的头发。

    “你这个孩子本来很老实的,我知道,圈子里面,很多人同时谈着很多女朋友,同时和很多人暧昧,妈妈不希望你成为这样的人。”

    她用手指点了点丁峰的嘴唇。“想成为一个明星,一个在艺术上有追求的人,那么明枪暗箭肯定少不了,生活作风问题,最容易毁了一个人。你自己好好想想,你到底喜欢的是谁。”

    许菡帮丁峰梳好头,抱了抱他,“孩子,你走的越高,舍弃的越多,无论是自由,还是欲望,都一样,你仔细想想。”

    “要是妈妈选的话,妈妈还是喜欢那个长得像我的小姑娘。”她捂嘴笑了。

    ……..

    所谓,兵过千,没有边,兵过万,没有沿。

    瓷山瓷海书又曾有云,人一过万,无边无际。

    红磡体育馆,12500个座位全都坐满了人,一眼望去,无边无际。

    丁峰从后台偷偷的偷看,前面黑漆漆的,全是人。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歌迷们看着盛装打扮的小萝莉,慵慵懒懒的靠在沙发上,唱着蓝色的旗袍。

    “穿一件蓝色的旗袍,让你看得神魂颠倒,爱你爱到无可救药,想吓你一跳。

    穿一件蓝色的旗袍,抬起了肩膀踮起了脚,高贵的女人不会怕老。

    你配我算公道!”

    一首《蓝旗袍》。李全的创作,又是迷离的爵士乐风格。

    全场的观众纷纷激动的挥舞起了荧光棒。

    范晓玄,是伴随着70,80后一起长大的邻家女孩,2004年,正是这些人长大的时候。

    能亲眼看到自己的女孩,唱着歌,这些人非常的满足。

    而那个男子,那个清秀的男子,望着台上魅力四射的范晓玄,欣慰的留下了眼泪。

    “Mavis,这样的你,才是最有魅力的。”

    “崽崽哥,你在哭什么?”站在旁边的小颖歪着头问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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