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雪与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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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雪与酒 (第1/3页)新历十八年,正月二十五,已是立春后的第十九天,去年一整个冬天未见的雪,忽然降临人间,纷纷扬扬,如同漫天飘着鹅毛。
就在下雪之前的半个时辰,陆姝给自己温了半壶酒,一小杯一小杯地独酌,喝得微醺,脸上微红,然后伸了一个懒腰,念道:“看花要看半开,饮酒要饮半醉,余生足矣。”
此话刚好被从门口经过的老奶奶听到。老奶奶停下来说道:“年纪轻轻的,怎么就余生了?”
微醺的陆姝摇摇晃晃走到门口,扶着门框说道:“奶奶,我是一条鱼,说的是‘鱼生’,不是‘余生’。”
老奶奶连连摇头,颤颤巍巍离去,边走边说:“喝多了酒就说酒话。我年轻的时候喝多了还以为自己是小仙女下凡呢。”
陆姝知道这位老奶奶不是小仙女下凡,而是小狐狸变成的。她模模糊糊看到老奶奶身后长着一条扫帚那么大的尾巴,它努力地蜷缩着,生怕被人看到。
清醒的时候,陆姝是看不到她的尾巴的,唯有微醺的时候能看到她的破绽。
难怪镇上那个书生说“活在人间,最好的状态,大概就是半醉半醒。太清醒会凄凉,太沉醉会迷惘”。
半醉半醒,才能看清人间世相。
陆姝心中轻叹,做一只山林间自在的狐狸有什么不好,非得做一个夹紧尾巴做人的人。
老奶奶就住在这座无名山的半山腰,陆姝住在山脚下。老奶奶每天都要从陆姝门前过去,然后过来。
老奶奶自称姓白。陆姝一听就要发笑。
天下修炼成人的狐狸都自称姓白。狐狸都说得煞有介事,听的人早已心知肚明。
因此,陆姝还是一条鱼的时候,就想着以后该姓什么。后来,她决定姓陆。自己本是鱼,离不开水的,偏偏姓了陆,这种反差应该能掩饰身份。
认识老奶奶之后,她回想自己取名的缘由,忽然心有余悸。
不会天下修炼成人的鱼都自称姓陆吧?
可惜她还没有遇到过其他修炼成人的鱼,无法验证这一猜想。
也可能遇到过,但人人都有防备之心,不会轻易表明身份,或许就因此错过了。
晕晕乎乎的陆姝看着老奶奶的背影,想了许多。
老奶奶消失之后,陆姝回到房中,背对香床,然后往后一倒,仰躺在床上。虽然后脑勺磕得响亮,但惬意极了。
蒙眬之中,她听到一个笑声,像是看了她的笑话,却又立即噤了声。
她立即朝门口和窗口看去。空空荡荡。
该是幻觉吧。她心想。
一阵睡意袭来,她想就此睡去,忽然想起鱼死之后才肚皮朝天的,顿时心中一慌,连忙翻了一个身,趴在床上进入了梦乡。
在梦里,她又回到了鱼游水中的时候。她跟着其他鱼儿在激流中穿梭争渡,无比畅快。
渡过激流之后,水缓了许多。她在水中抬头一看,看到了一棵开满梨花的树,树下坐着一位持卷阅读的书生。书生眉头紧锁,像是遇到了解不开的谜。
书生的襟带一端落在水中,随着水流游来游去,仿佛有了生命。
她忍不住去啄那襟带。
她是羡慕人的,爱屋及乌也羡慕人身上的衣服。如果自己有人身,一定要有很多很多漂亮的衣服。
没想到她的动作打扰了那位书生。
书生将目光从字里行间挪开,转而低头看着这条啄他衣襟的有趣的鱼。
她感觉书生正在看她,从水中抬头一看,刚好撞上了书生的目光。她忽然心慌意乱,往水深处钻。
这时,她听到岸上的书生惋惜地说道:“我又不会捉你,你跑什么呢?”
她并不怕人捉,如果能被人轻易捉住的话,她也修不到人身。可是她也不明白怎么忽然间就慌乱了。
过了一会儿,她又从水深处往上浮。到了刚才的地方,她发现书生已经不见了。一阵风起,树上的梨花纷纷落下,如同冬天的雪。
她感到有些冷,哆嗦了一下,就从睡梦中醒来了。
往外面一看,大雪纷纷扬扬,有的雪花已经从门口窗口飘进来了。
“白雪却嫌春色晚,故穿庭树作飞花。”陆姝拢了拢衣服,走到屋檐下,伸手去接落下的雪花。
接在手心的雪花还没来得及看,她就发现庭院里的雪地有些不正常。
从窗外到院门口居然有一串人的脚印!
显然有人趁她醉酒睡着的时候来过这里!
那串脚印只有鞋尖朝外的,没有朝内的。想必那人来的时候也没曾想今天这个时候会下雪,又因什么事在这里耽搁了一会儿,走的时候便留下了这么醒目的痕迹。
而她喝得晕晕乎乎,全然不知!
陆姝赶紧顺着庭院里的脚印走到了院门口,看到那串脚印一直延伸到了院前的大路上。
大路上的行人多,路上的雪早已被人踏化,变得泥泞。而从她院子里出来的脚印就如一条跃入水中的鱼,消失得无影无踪。
从这条大路一直往北,走两天一夜,便能抵达皇城,皇城名为落阳城。当然,这条路不是通往落阳城的主干道,路不够宽也不够平坦,驿站几乎没有。但是有些人为了走捷径,会从这里去落阳城。
皇上的八百里加急常常从这里经过。陆姝常在夜里听到“嗒嗒嗒”的急促的马蹄声。
偶尔也会有押解地方官员的囚车从这里经过,那必定是皇上有意交代的。囚车上的人必定是皇上痛恨的人,走这条路的话,囚车非常颠簸,又没有什么补给,到了晚上只能以天为被以地为床,受的苦要比走那条主干道多得多。官员大多过惯了舒适生活,经路上这么一折腾,很多没来得及面圣就死了或者一病不起,再也没有翻身的机会。
陆姝见脚印找不到了,只好反身回来。
她又温了半壶酒,却没了心思喝。
这脚印到底是什么人留下的?
若不是今日忽然下了雪,都没有办法知道有人趁她睡着的时候来过。
那人是今日恰巧来的,还是往日里也来过,但是她没有发现?
她起身去各个房间仔细检查了一遍,东西未丢一件。她仔细想了想,以前也不曾丢失过什么。
思来想去,想不出个所以然来。
在她斟了一小杯酒要喝的时候,外面响起了脚踏雪地发出的“嘎吱嘎吱”声。
她心想,莫非那个人知道行踪暴露了,于是回来自首了?
她放下小酒杯,欠身往门外探看。
一个一袭黑衣、头戴斗笠的人已经进了院门,走到庭院了。
那是她认识了两三年的老相识。虽然她还不知道这位老相识的名字。
这位老相识是只猫,在人间已经有三百多年了,尚未修得人身。目前寄居在无名山另一边的一户王姓人家里。
是的。用老相识自己的话来说,这是“寄居”。它还没有人身,不能自立门户,免得被人识破。而且混迹人群之中,多多少少能沾染些人的灵气,有助于修炼人身。
而陆姝觉得,这样多多少少也会沾染些人的习气,损耗修为,反而不利。
她跟它说过这样的话。
它不以为然。
“我不是依靠他们,是他们离不开我。我不是他们的附属,我是他们的主人。他们供我吃,供我住,还要讨我开心。若不是看在他们诚心实意伺候我的分儿上,我早离家出走了。”它说。
陆姝便不再相劝,毕竟世间万物各有各的活法。
老相识的脚步奇轻,要不是今天有雪,陆姝是听不到脚步声的。
“又喝酒呢?”老相识看到陆姝正欠身看它,便主动打招呼说道。
陆姝点点头。
老相识走到门口,将斗笠脱下,拍了拍上面的雪,然后放在了门口,接着抖了抖身子,将身上的雪抖下来。
陆姝见它抖身子的时候跟落水的猫抖身上的水一模一样,忍不住“扑哧”一笑。
它的脸初具人形,但眼睛的瞳孔还是一条缝,鼻子还是湿润冒热气,胡须还是往两边撒开的猫胡须。一笑还是猫脸模样。
它的修为还是太浅,处处都是破绽。
它不以为然,走到桌前,将她斟好的温酒先喝了。
“真是好酒!”它赞叹道。
“能不能用你的杯子?”陆姝从旁边又拿出一只小酒杯来。那是她给它备着的。
“呵,王家的人都用他们吃饭的碗给我装猫食的!”它得意而又不满地说。
“在这里就得听我的。”陆姝将拿出的小酒杯塞给它,然后给它斟满。
它摆摆毛茸茸的手,说道:“不能喝了。回去让王家人闻到酒味,我可就穿帮了。”
说完,它又问:“你这里还有莲子吧,给我吃两颗。我只吃莲子心,莲子米你还能留着煮粥喝。”
夏秋季的时候,它每次来这里都找她要苦瓜吃;没有苦瓜的季节,它每次来都要莲子心吃。
陆姝喜欢喝莲子粥,附近池塘里的荷花结出莲子之后,她便采莲回来,将莲子储存。
陆姝起身去取了几颗莲子来,放在它面前。
它高兴地剥开莲子,取了中间一点儿绿色的莲子心,放入嘴里,顿时苦得它龇牙咧嘴。可它毫不犹豫地又剥开一个,将莲子心又扔进嘴里。
“哎,你就这么喜欢苦味?”陆姝问道。她早就想问了,今天才说出来。
它摇摇头。
“不喜欢?不喜欢你还吃?”陆姝迷惑地问。
莫非这猫有受虐倾向?这么一想,她暗自打了一个哆嗦。
“还不是为了尽快修得人身。”它像是受刑一般面目痛苦地将两个莲子心一起吞下。
“吃莲子心跟修人身有什么关系?”陆姝茫然问道。
吞下莲子心之后,它如同刚刚受完刑的犯人一样稍微放松而又萎靡地说道:“三年前我听到一句在人间流传颇广的话—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我茅塞顿开!前几百年的修行都是走了歪路。原来吃苦中苦,能成人上人!我多吃些苦,不求成为人上人,只要成为人就行了。”
陆姝一愣。这句话的本意好像不是这样的。可是见它刚刚吞下两颗奇苦无比的莲子心,她不忍心立即戳破,犹豫片刻后点头说:“也许是的吧……”
可能是嘴里还有残留的苦味,它将陆姝给它斟好的酒倒入口中,像漱口一样在嘴里咕嘟了几下,然后咽入肚子里。
放下酒杯,它已然有些醉意了,捋了捋胡须,挥舞着爪子说道:“你可知道,最近皇城里出了大事?”
陆姝漫不经心地问道:“什么大事?”
“皇上心爱的宝物失窃了。”它说道。
陆姝心想,我最心爱的是柜子里的衣服,倘若屋里进了小偷,其他东西被偷走也就罢了,再买就是,要是衣服少了一件,那是必定要去县衙申冤捉贼的。
虽然衣服也可以再买再做,但衣服跟其他东西是不一样的。
“那皇上一定很伤心。”陆姝同情地说道。
“嗯。皇上已经下旨,无论如何要将盗走宝物的人捉拿归案,要将宝物完好无损地找回来。”
陆姝觉得皇上对待宝物跟她对待衣服是一样的。
“可是你知道吗,据说那个盗贼逃到我们这里来了。官兵已经到了山那边,挨家挨户搜查呢。你要小心一点儿,说不定那盗贼会躲到你这里来。睡觉的时候可要把门窗关紧喽!”
陆姝顿时心中一慌。刚才醉酒睡觉的时候她没有关门窗。
莫非外面那些脚印是盗贼留下的?
老相识醉眼迷离,脑袋一歪,趴在了桌子上,紧接着鼾声响亮。
“酒量真是太小了。”陆姝摇摇头。
它的修为本来就浅,酒劲一上来,法力便全无。它很快变回了一团猫,蜷缩在桌子上。
陆姝将剩下的酒喝完,然后一边看外面的雪,一边等它醒来。
等到傍晚时分,它还没有醒过来。
陆姝扯了扯它的尾巴,它没有一点儿要醒过来的意思。
陆姝心想,它在王家人的眼里那么重要,如果天黑了还不回,王家人应该会着急到处找的。
于是,她加了件衣裳,抱起它,想要绕过这座无名山,将它送到那户养它的人家去。
她本想翻山过去的,但是落了雪的山路湿滑,容易摔跤。再说了,翻山的话必须经过老奶奶住的地方,免不了又要听老奶奶絮絮叨叨一番。
更何况她听老相识说过,老奶奶每年都要带一个年轻男子到半山腰去,只见有上去的,没见过下来的。
她还听人说,有人见老奶奶嘴里咬得嘎嘣响,便问老奶奶吃的什么。老奶奶说她吃的豌豆,豌豆没炒裂,只能放在嘴里慢慢磨。那人见老奶奶掉了两颗豌豆在地上,等老奶奶走后,那人过去捡起来一看,哪里是豌豆,分明是一块块碎骨头。
那人大概没见过老奶奶往山上带年轻男子,所以认为老奶奶有啃骨头的嗜好。
而陆姝先听了老相识的话,再听那人的话,便浑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因此,她能避开老奶奶的时候就避开,老奶奶经过她这里的时候能不搭话就不搭话,除了刚喝完酒的时候。
对她来说,偶尔说些平时不敢说的话,就像鱼儿偶尔需要吐泡泡一样,不吐就会憋得难受。
镇上那个书生酒后喜欢吟诗,她认为那也是说话,也是吐泡泡。
陆姝抱着老相识出了庭院,踏着雪绕着山,往姓王的那户人家走。
走了不远,她听见前面响起了轻快的马蹄声。
转了一个弯,她就看到了三四匹马,马背上有穿着锦衣绸缎的人,那些人的腰间挂着雕花牌。她知道,这些人是朝廷派来捉拿盗贼的。
领头的那个人长得英俊,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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