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遇匪
第六十一章 遇匪 (第2/3页)
美爱喝酒的人啊,我是爱喝酒的人,所以,他是在赞美我!
董伍看了看萧七发,把头转向唐小本:“小本,好像比你的强啊!”
冯贵笑了,少爷既然开了口,他就知道唐小本惨了。
萧七发声音略高:“已闻清比圣,复道浊如贤。贤圣既已饮,何必求神仙。三杯通大道,一斗合自然。但得酒中趣,勿为醒者传。”“啪啪啪”,轻柔的掌声响起,竟然是秦霜在鼓掌:“萧公子,好诗!好一个‘三杯通大道,一斗合自然’,听了你这首诗才知道,原来酒没有问题,是有些人喝酒没喝明白,实在是辱没了这酒。”
另外两个男人把头转向秦霜,这丫头,就算是称赞萧七发,也不用贬我们吧!
萧七发这首诗,确实让秦霜对他更加高看一眼。要知道,在申唐,好的诗人,地位都是非常高的。秦霜可不只是功夫好,打小她也是被师父逼着读书的。
萧七发这首诗,开头从天地“爱酒”说起,天上的酒星、地上的酒泉,都被他用来说明天地也爱酒。再进一步,得出“天地既爱酒,爱酒不愧天”的结论。接着,论人,既然圣贤也爱酒,则常人爱酒自也不在话下。又以贬低神仙来突出饮酒,从圣贤到神仙,结论是爱酒不但有理,而且有益。最后,将饮酒提高到最高境界:通于大道,合乎自然,并且酒中之趣不可言传。此诗通篇说理,其实宗旨不在明理,而在抒情,即以说理的方式抒情。
听了此诗,让人忘了理,只记得情,根本不会管这理到底是对还是不对。就算是冷静如秦霜,听了之后,也生出一种想喝上一杯的想法。
秦霜再注意看萧七发,觉得他又不太一样了,或者说,之前,她都没有真正正眼看过他。火光之下,萧七发一手背在身后,全身透露出一股洒脱之气,洁白的月光照在他的脸上,英俊的面庞,自信、儒雅,一派大家风范。
……
一路虽小有波折,却很顺利。
可是,马车行到离锦城不太远的地方,这一日,正穿过一座山林。行在林中的小路上,突然之间锣声一响,林中蹿出几十个拿枪弄棒的强盗,穿得五颜六色,还有十来个人持着弓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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