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把嘴给我闭上!
第七十四章 把嘴给我闭上! (第3/3页)
间相传第一凶剑乃是那惊凰焠。世人皆是如此,只知第一,不知第二。这把黑金古剑,剑铭恶獠,它就是那第二凶剑。”
宋拍卖师说道。
所谓凶剑,其性戮主。
惊凰焠的剑主名唤惊凰奴,并非人在驭剑,而是化作剑奴。
而这黑金古剑恶獠,它的历代拥有者下场都不是很好,甚至可以用不得好死形容。
恶獠的拥有者都是刽子手,而且最后一次斩首,无一例外都是用恶獠砍了自己的脑袋。
“本剑只适合收藏,不宜使用,拍卖成功者等会需与拍卖行签订生死契,后果自负。”
宋拍卖师这番话颇为骇人听闻,但事实正是如此。
不过这把凶剑的起拍价并不低,足足要一百块上品元石。
事实上,抛弃凶剑的名头,恶獠本身是一把绝世好剑。
并且历代拥有者最后都以命殉剑,尽管恶獠本质并非法器,但其锋芒恐怕寻常玄阶法器都难以匹敌。
一百块不算贵了,把凶剑的名头洗白,这把剑直接可以按玄阶法器的价格拍卖,成交价起码得要数千块上品元石。
不过拍卖行方面只求这块烫手山芋能尽快出手,他们做正经生意,只想谋财,不想害命,自然不会掩盖凶剑的名头。
竞拍开始,由于凶剑名声在外,除了那几位托,基本上没人愿意加价。
林琅觉得这个漏可以捡上一捡。
他才不在乎啥凶剑不凶剑,入手后肯定先让系统给它“杀杀毒”,它再凶能压得住系统吗?显然不能。
他与白紫妍等人商量一番,最终决定参与竞拍。
林琅运气不错,那几位托显然不想为难愿意购买凶剑的“倒霉蛋”。
林琅出价一百五十块上品元石,成功拿下了凶剑恶獠。
这笔元石依旧由白紫妍与慕容纤絮资助,海淘所剩的元石兜兜转转又花在了林琅自己头上。
本次百宝汇至此林琅已收获颇丰。
所谓:人心不足蛇吞象,世事到头螳捕蝉。
林琅打算就此收手。
以后“回家”的机会还多,遇事不决就回家看看。
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事,就在他的意料之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