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五虎临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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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能清晨听见喜鹊叫真的会带来好运,至少对黑臂膀而言是这样的。

    当它抵达那处土沟时,正看见一头野猪钻进了棕熊尸体的胸膛中,蝇虫嗡嗡叫,围绕着野猪布满污泥的身体,屁股上,短短的小尾巴一甩一甩,正驱赶着这些讨厌的昆虫。

    这家伙一边甩尾巴,一边唔囊唔囔啃食着腐肉。

    野猪是杂食动物,为了获取营养,草根树皮它们吃得下去,药材浆果它们同样吃得下去。

    昆虫腐肉,或是在地上搭窝的野鸡蛋,居住在土里的田鼠,它们都乐意将其吃下,只要能填饱肚子,都是好东西。

    它们食性这么杂,却不生病,多亏了有一副好肠胃。

    野猪的胃经过各种草药蜈蚣毒虫毒蛇的浸透滋润,打磨的百毒不侵,竟成了一味药材,名为猪胃,又名野猪肚,有健胃补虚的功效。

    有这样一个胃,还有什么是吃不得的?

    挺着长鼻子,撅着獠牙,野猪整天东挖挖西挖挖,寻找食物,可巧,这荒野中的熊尸被它发现了。

    棕熊的尸体被丢在这里,简直就是一顿丰盛的大餐,若不是死在土沟中,被灌木遮盖,早就被食腐动物们发现了。

    最先寻到这大餐的是蝇虫,然后乌鸦们怪叫着参与进来,野猪很聪明,它跟随着乌鸦来到了这里,随后驱赶了乌鸦,开始独享美食。

    它很贪婪,其实它应该留下乌鸦的,这些黑漆漆的不讨喜的怪鸟虽然聒噪,吵人了些,食量却不大,吃不了几块肉。

    况且这只棕熊这么大,比野猪还要大许多,它根本吃不了这么多。

    留下乌鸦,这些聪明的鸟类可以帮助它留意周围的环境,做它的眼睛。

    可野猪没有与乌鸦分享食物,它占有了整头棕熊。

    坚硬的刚毛铁丝般从脊背延伸到头顶,像是个性的莫西干头。

    野猪拱着嘴,从棕熊被撕开的胸口钻进去,黑臂膀咬断的肋骨划拉着它的猪脸,它皮糙肉厚浑不在乎,嗅着臭味儿食欲更甚,死命往里钻。

    内脏还在,发酵出一股怪味儿,野猪最喜欢这些富有营养的脏器,它张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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