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冰山

    第十四章 冰山 (第2/3页)

裂,一个强大的派系不再被主流承认,在世界上隐匿。”

    这听起来还真是成熟生意人的做法。谁屠龙不重要,谁能拿到龙骨很重要。

    屠龙者成为龙也没什么磕碜的,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这就叫扬弃。

    如果庞贝不是在忽悠他,说明秘党中相当一部分家族都在研究所谓的“封神之路”并有所建树。同时还有一派持不同的理念,因此分道扬镳。

    这样看来,只想着屠龙的昂热是个好同志啊,这是真正的原教旨屠龙者。

    “为什么要盯上我,因为圣骸?”

    庞贝:“先回答我,火王双子的情况。”

    “一个活蹦乱跳,一个茧化。”

    “是圣骸没错。关键,你没能完成进化。那是一场很关键的实验,对不同派系来说都很重要。

    而且,一桌麻将本来打得好好的,突然来了个新人,让人讨厌再正常不过。”

    “敢拿白王圣骸做实验,秘党手中有黑王圣骸?这么想倒是不奇怪,白王都能制造圣骸那样的生命体,黑王应该也能。”

    “不是那么简单,但你差不多可以如此理解。山王双子?”

    “一个确实没找到,另一个茧化。”

    庞贝不禁摇头。按照这个走势,四大君主老是死不掉,末日派的计划要崩盘了。

    “庞贝,你是在什么时候发现龙王真实身份的?”

    “很早,在我见到赫尔佐格以前就开始怀疑他。但直到轰炸他的那天,我才确信。”

    “炸错了怎么办?”

    “他行事方式的恶劣程度和龙没什么两样,炸错了是替天行道。贝奥武夫家的继承人?”

    “在我这,生活幸福,乐不思蜀。只要赎金够高,放回去也不是不行。”

    庞贝:“我看笑话呢,放什么放。”

    “你到底为什么告诉我这些?为了恺撒?”

    “bingo!恺撒总是不理解父爱的深沉,但他有一天会明白的。对付风王,我对他的帮助有限,毕竟从血缘上说,我也是混蛋龙王的后裔。“

    “古尔薇格家族到底是什么?”

    “混血豪门喽。”

    “我记得欧美地区每支混血家族的名号,其中没有古尔薇格。”

    庞贝默声,指了指脑袋。

    他说过,秘党中出现过一次分裂,一个重要派系自此隐匿。

    “我的爱人应该等急了,愉快的初次见面到此为止吧。后续如果还有什么想交流的,你可以去找帕西。”

    庞贝潇洒地挥手告别罗隐,认真起来的表情一下子垮掉了。

    在极其罕见的情况下,世界上可能偶尔生长出庞贝这样的奇葩。他是天生的演员、领袖、阴谋家,长辈们都期望他去当皇帝,但他只想当一匹满世界乱窜的种马。

    如果不是世事的奇妙,罗隐几辈子都和庞贝这种人八竿子打不着。

    临出门时,庞贝突然再次出声。

    “虽然我不认为你能做到,但千万不要杀掉路明非。即使杀掉他,也不能解决任何问题,反而可能让事情坏到不可收拾。”

    罗隐如今算是看出来了,路明非才是所有人的爹。昂热像对待自己私生子一样捧着小路,一个神秘团队在时刻控制和保护他,连庞贝这种谜语人都要敬他三分。

    但罗隐的直觉告诉他,这种爱护大概率不是因为爱,更类似于对昂贵食材或者珍惜武器的关心。比如赫尔佐格像对亲女儿那样对绘梨衣,为的就是某天将她送给圣骸当祭品。

    “他又没什么坏心思,我杀他干嘛。”

    “有些东西,仅仅是其存在,就是恶。”

    庞贝关上门,如同什么都没说过。

    大脑疯狂运转的罗隐连上衣都忘了穿,守卫看到脱了衣服的他从庞贝房间里出来,表情十分诡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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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续数天爆肝和奔波后,罗隐连睡十二小时,清醒抖擞,开始整理思绪。

    混血种的世界像个洋葱,剥了一层还有一层,辣得两眼流下热泪,发现最里面全是黑的。

    他有时会怀念刚刚入学的时候,那时的他赚了一两万块,就能高强度傻乐大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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