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七章 划分职权

    第一百一十七章 划分职权 (第3/3页)

钱的事,就会跳出来反对。

    “你们是不是也这么认为的?在地方设立独立的三法司官员,会增加朝廷的负担。”

    众人齐声称是,这是王朝时代的普遍认知,士大夫的理念就是维持一个尽量小的小政府,减少财政开支。殊不知再小的政府也得有众多的办差人员,这些人吃不到国家的财政,那就吃老百姓的。肆意盘剥之下,老百姓把怒火全部集中在了朝廷与官府身上。这些实际参与盘剥的小吏反而并不受多大的影响,该吃吃该喝喝。

    “朕问你们,朝廷在一个大县的官只有几个,可是实际依靠县衙吃饭的最少都有几百人。这些人大多数都是吃不上皇粮的,可是他们也是要吃饭的。他们的钱将来自哪里?

    是不是除了朝廷规定的正税之外,各个地方都要征收损耗、再算上地方上的各种摊派,这些多收上来的钱粮都去了哪里?可有入了国库?”

    朝臣们大多数都没有在地方上任职的经历,大多数都是从翰林院、国子监、太子东宫等清流官升上来的,真正有地方任职经验,一步一个脚印的升到中枢,进入内阁的凤毛麟角。

    这还是明初,等到了中期更是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可以说大明的决策就是在一群只有理论没有实践的朝臣中拍脑袋做出来的。

    你让这些人讲大道理,他能给你讲三天三夜,你让他具体办某一件事,立刻就会现了无知的原形。

    偏偏这些人无知还不自知,总还是一副指点江山的模样。

    “陛下,即使增加官员,地方上该用多少人一个也少不了。朝廷总不能要求知县亲自下乡去征收赋税吧。”

    “不!收税是户部的事,未来户部也要在各地税务机构,专门负责征税。然后统一按照朝廷与地方的比例分配税收,知县的职责是花钱。每年的税收怎么花才能更好的提升当地的经济水平,为百姓提供更多挣钱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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