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有了房子才算有家

    第二十一章有了房子才算有家 (第2/3页)

    当然不会,卢象升相信绝对不会这么巧合,士绅豪门都是地主,他们掌握着多余的粮食,也掌握着大名府的命脉,被卢象升摆了一道,他们自然不甘心,所以明里暗里要与卢象升掰掰腕子。

    卢象升能怎么办?

    如果没有苦主原告,也没有他们之前做下来的恶事,他拿士绅豪门也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如果真是欲加之罪,他们这些士绅也有办法让卢象升摘下乌纱帽。

    卢象升亮起板子打在士绅身上,让他们有苦说不出来,就是因为他们犯错了。现在他们做得更加隐秘,粮商涨价虽然与他们没有直接关系,可是幕后主使的却是他们。

    现在卢象升从全旭那里弄来粮食,这就等于断了大名士绅的财路。

    断人财路,如同杀人父母。

    这下,全旭的伤,八成就是大名士绅搞的鬼。

    虽然没有直接证据,大名士绅却有犯罪的动机,这就够了。

    杨陆凯毕竟不是锦衣卫,他只是扑风捉影,得到一个市井八卦的消息,却没有查到详细的结果。

    卢象升摆摆手:“准备一下,明天天亮咱们就去金堤!”

    ……

    当全旭醒来,发现屋外已经出现灰蒙蒙的青光。

    三娘正趴在全旭的胸口上,做着美梦,仿佛在吃着什么美味的东西,她一边嚼着,一边露出享受的表情。

    全旭胸前的羊衫,被三娘的口水染湿了一大块。

    “哎!”

    全旭伸手,胳膊一阵酸麻。

    三娘的睡觉非常轻,马上就醒了过来,她看到全旭胸口的湿痕,有些不好意思。

    “相公!”

    “起床,今天还有很多事要做!”

    “你没事吧?”

    “我的身体好多了!”

    全旭在三娘的服侍下,穿上衣服。不过,此时他的衣服已经不是后世的休闲服了,而是换成了明朝流行的直身袄裙。

    这种棉衣长约四尺六寸,约合一米四七,双层,填充棉絮,远比全旭弄来的军大衣更长,全旭穿着这件青色的直身袄裙,几乎可以垂至脚面。

    这件衣服的外形,仿佛像道袍,当然,与道袍还有明显的区别,既两侧开叉,方便行走。

    当然,衣服的形式与名字无关,道袍并不是我们理解的那种道士穿的衣服,就像旗袍,那也不是旗人穿的袍子,只是一个称呼。

    明朝的道袍,交领右祍,琵琶袖,白色的护领,衣身左右开裾,丙侧各接内摆,是流行的一种常服,上至天子,下至黎民百姓都穿这种衣服,区别是材质不同而已。

    全旭戴着一个瓦楞帽,这是明朝富户的标配。

    此时的全旭终于像一个明朝人了,只是周围的灾民,不准确的说是全氏佃户们,反而除了发鬓之外,更像现代人。

    全旭顾不得吃早餐,他指着罗世明道:“罗世明,你过来,带几个人!”

    罗世明带着几名军大衣,这是全氏一门比较有地位的管事标配。

    “这是铁?”

    罗世明望着一万四千余平方的活动板房目瞪口呆。

    也难怪他会惊呆,明朝钢铁非常贵,很多人家连菜刀都不起,很多农民的耕地用的耕犁却是用木质的,不仅费力,而且效率更差。就算普通的铁,一两银子最多可以买八九斤,如果是钢,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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