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黑暗之躯 第一章 疯狗

    第一卷·黑暗之躯 第一章 疯狗 (第2/3页)

”。

    通常那些富家小姐自然会意,把钱丢在余饶的手上,这时余饶还会把手抬上几分,摸一摸那些俏姑娘的手。

    本来,余饶只管要钱,不管摸手的,可是有一天,余饶在书院里听到宋美玉那家伙说女孩子的手如同软玉,越摸越舒服,越摸越开心……

    至于谁是宋美玉,后文自然会介绍。

    自从余饶听了宋美玉的话,心里就直痒痒,趁一次机会,摸了一位姑娘的手,那姑娘看都没有看余饶,赶紧低头走了,这时候余饶便有了胆子,摸得越发流畅了。

    余饶还总结了经验,摸别人手的时候,眼睛一定不能盯着她看,否则脾气火爆的,直接给你一巴掌,就算不火爆,也得嗔你一眼……

    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

    当下一次宋美玉在书院里再侃侃而谈的时候,余饶的脸上再也不会有着任何的悸动……

    不过,宋美玉又说了,不同姑娘的手,是不同感觉的。

    这点余饶倒承认,那些漂亮些的姑娘,手也好像抹了蜜似的……

    余饶本以为那位富家小姐会给自己很多钱,没想到她掏来掏去,只拿出了一个子。一个子,也就是一个包子的钱。

    “站住!”

    一天的烦闷,让余饶的心情很不好。他站直了身子,叫停了那位姑娘,直愣愣地看着她。

    那姑娘立马心里发怵,颤颤巍巍地回道:“你……你想干嘛?”

    余饶把钢镚扔在地上,骂道:“你打发要饭的呢?一个子,大爷吃的饱吗?”

    那姑娘倒愣住了,回道:“你……你不是要饭的吗?”

    余饶这才反应过来,自己的确是个要饭的。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自己就沦落到要饭了。

    时间要算起来,仔细想一想,正是父亲辞掉工作的第二年。

    余饶悻悻地笑了出来:“小姐,你就再给一点吧。”

    “神经病!”那小姐瞪了一眼余饶,赶紧快步走了。空荡荡的街道上,又只剩下余饶孤独的一人。

    这里,是黑黢黢的一片;可是不远处,就开着一系列的酒楼。那些脑满肠肥的客人们,吃饱了,就拿着筷子捅进嘴里,剃剃牙……再到了下一位客人,同样拿着筷子捅进嘴里。

    因此客人们总是抱怨,“这筷子尖为什么总是像老鼠啃了一样。”殊不知就是他们自己啃的。

    余饶可不打算去那里碰碰运气,因为那些人压根不会给自己一个子,他们的钱,统统花在了他们搂在怀里的女人身上。

    有时候出来,油腻的手上还拿着未啃完的猪大骨,余饶想着他们兴许会丢给自己,没曾想,直丢丢地扔给了路边的狗。

    狗吃着猪大骨,朝着他们咬着尾巴,他们笑得越加开心了。

    他们有时候会嘲讽余饶:“看那个孩子,活脱脱像一条狗。”

    余饶苦笑了一声,觉得自己连条狗都不如,狗尚且快活地吃着猪骨头,摇着尾巴,自己呢?

    汪汪汪。

    余饶学着狗的样子,叫了几声。

    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突然会叫出来,余饶自己也不知道。

    周围的人都发出鄙夷的笑声。

    据我分析:一,余饶绝对不为钱,因为前文说了,他们不可能给余饶钱;

    二,余饶绝对不为了博他们开心,因为余饶讨厌他们;

    三,也就是最有可能的一点,余饶觉得自己像一条狗,但并不是摇着尾巴的那种狗。

    狗也分两种:一是摇着尾巴招人欢喜的家狗,二是吼天吼地的野狗,这种狗,大伙也叫它疯狗。

    余饶打架起来不要命,因此得了一个绰号,也叫疯狗。

    肚子饿了一天,咕咕叫了一天,终于不叫了。余饶倒有些害怕了,自己的生命会不会没准哪天也像这肚子,突然就不叫了呢。

    生命,何等的脆弱。

    余饶曾经亲眼见到过他的邻居,一位四十多岁的体修,一只胳膊足有余饶整个身子那么宽。别人喝水用碗,他喝水直接用木桶,但仍然喝出了口服液的感觉。

    就这么一个人,一天突然死在了水井旁边,全身上下只有一道伤口,就在喉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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