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商谈

    第十一章 商谈 (第2/3页)

搭理王敬轩啊!

    星娱传媒也正是看出了这一点,才同意支持王敬轩发歌的。

    而王敬轩现在与星娱传媒虽然快到合约期了,但是现在还处于签约状态,合约具有法律效应,根本就没办法拒绝。

    关于发歌,宣传,分红等等一系列事宜在五年前签合同时已经有过明码标价的,马昌所谓的见面谈只不过是走个流程,定下歌曲的录制时间和发布时间。

    王敬轩现在正好也缺钱,又没得选,只好应下。

    “不过,与公司的分红得改改!”

    马昌一脸为难:“敬轩啊,这不都是合同里面谈好的吗?我们按合同走啊!”

    “可以再签一张附属合同,立一份《稻香》这首歌的专属合同!”

    王敬轩看着马昌一脸便秘的模样,不以为意:“你也知道,这首歌现在自带流量,就算没公司,也能很火,只要我不配合录制,公司就一分钱也拿不到。”

    当初林温想要这首歌的demo,为什么会直接找王敬轩?就是这个道理,只要王敬轩不把demo交出来,就算说服了他的公司,那也没什么用。

    殊不知王敬轩一开始就将demo送去公司过,不过,以星娱传媒的秉性,就算是当初林温找去星娱,星娱也会说没拿到过demo,他们最怕的就是惹麻烦,小公司就是这样,能避则避。

    马昌犹豫了一下,长叹一口气:“那你说说看,你想要什么价?我先去跟公司反映下,看能不能立合同。”

    “这首歌的作词,作曲,演唱,都是我,又自带流量,公司几乎不需要花什么钱,《稻香》这首歌在企鹅音乐或者其他音乐平台上产生的利润,我得七个点,公司得三个点,要是公司能帮忙谈下商演的话,商演方面的利润,公司得六,我得四,你看怎么样?”

    马昌直接傻了:“你得七个点?那公司岂不是白忙活了?”

    王敬轩面无表情:“你们也没什么好忙活的,本来还想说我八,公司二的,想了下,毕竟跟公司也有这么多年感情了,我就少得点。”

    马昌噎了下口水,心想:你小子还真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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