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章:离岸公司(盟3/4)
第三百七十章:离岸公司(盟3/4) (第2/3页)
这个B却是由A全资掌控的。
A和L虽然没有关系,但是B却和L有关系。
用简单的列式表现,大致的意思就是林谦→A→B→L,从而间接持股掌控L的股权。
当然,这只是最简单的间接持股,林谦在这份文件袋中还看到了许多更加复杂的间接持股,所串联的公司高达十几家,当然其掌控的股权也是比较多的,通常持有LVMH集团的股权都在百分之几以上。
在这份文件袋中的诸多手续文书中,涉猎了超多和经济学、投资学、会计学、法律学等领域相关的专业知识,以林谦这半吊子的水平,只能勉强看懂些皮毛,甚至是连皮毛都算不上。
同时,林谦惊奇的发现,这些他当前所掌控的投资公司,并不是凭空冒出来的,其中很多公司的历史甚至能追溯到百余年前。
这些公司所掌控的LVMH集团的股权,也不是突然拥有的,很多公司早在几十年前,甚至是在LVMH集团刚刚成立之初,便已经持有了LVMH集团的股权。
它们直接或间接持有LVMH集团的股权,但是却从不参与LVMH集团的运营和决策,就好似是非常纯粹的投资公司,结果不知道系统运用了究竟怎样的力量,让这些投资公司的实际掌控人瞬间易主。
在查看完这些手续文书后,林谦面露些许思索之色。
当前他所掌控的这46家投资公司,全部都是离岸公司,根本不在国内监管的范围之内。
而且这46家投资公司,分布在全球各地,欧洲、亚洲、美洲皆有分布,所以如果不是林谦自主暴露,林谦间接掌控着LVMH集团近31%的股权就不会被外人所知。
但不被外人所知,却不代表不会有人知晓。
LVMH集团的高层,想必很快就会得到消息。
不过对此林谦并不担心,LVMH集团的高层即便知道自己集团的股权突然被一个陌生人大量掌控,他们在震惊、慌乱以后,恐怕就是最先要将这个消息牢牢封锁的人。
足足近31%的股权,当前LVMH集团的阿诺特家族究竟掌控LVMH集团股权有多少,林谦并不清楚,网上有传闻是41%,也有传闻是38%,反正应该是没有超过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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