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厄运之钻

    第104章 厄运之钻 (第2/3页)

    “我不知道!爸爸,这都是他们故意陷害我的,什么深海之泪,什么蓝色钻石,我根本连见都没见过!”林景彤急切的辩解,“而且刚才的那个账号,根本就是他们弄出来的!”

    “胡说!”林文谦吼道,“你的意思是容爷会为了这事这么大费周章的诬陷你吗?”

    “容爷不会,那林沫呢?她总会吧?为了报复我们家,林沫什么不敢做啊?你让他们尽管搜好了,搜的出来我无话可说。”

    站在冷仲旁边的黑衣男道:“卧室里搜过,没有。”

    “那就搜整栋别墅!搜到为止!”冷仲一声令下,所有的黑衣人都出动了。

    林文谦一家子坐在客厅里,连动都不敢乱动一下。

    完全是地毯式的搜索,然而仔仔细细全都搜了一遍,还是没有找到那颗钻石。

    “怎么样?没有吧?”林景彤得意洋洋,“我就说是他们联手陷害我了!”

    冷仲的眸光从林家每一个人的身上扫过,“搜身!”

    一言既出,震惊四座。

    林文谦的面色终于绷不住了,“这……不太好吧?”

    怎么说,他现在也是林氏的股东之一,虽然远远比不上容烈,但却也是有些社交圈子的人了。

    倘若今天这件事被圈子里的人所知道,他林文谦以后还怎么抬头做人?

    冷仲看向他,“交不出蓝钻,你让我怎么跟容爷交代?”

    “搜!”冷仲紧接着道。

    “……”林文谦一怔,顿时感觉脸面无处安放。

    他以为他开口,冷仲就多少会卖一些面子的。却没想到根本没有商谈的余地,直接就被拒绝了。

    林雪这个时候站出来,道:“要不……我去跟沫沫和容爷说说吧?”

    屋外,月朗星稀,夜风微寒。

    林沫站在台阶上,仰着脑袋看星星,因为晚上格外的安静,所以屋子里面的对话差不多可以听的一清二楚。

    在听见林雪说要出来的时候,林沫也不知道为什么,侧眸去看身边的男人。

    “容爷。”身后,林雪的声音已经传了过来。

    林沫回头,便看见站在光影中的林雪。

    她身上穿的也是一件丝绸的睡衣,而且很巧合的是跟林沫之前穿的那件一模一样。唯一不同的是颜色,林沫的是嫩嫩的粉色,而林雪身上穿的,却是一件鲜艳的大红色。

    是谁说的那句,可爱在性感面前不值一提。

    纵然在长相上,林雪不及林沫,但不得不说林雪穿这件大红色的睡衣,确实很加分。大红色本来就特别的衬皮肤,尤其是在这样的夜晚,站在灯影之下,越发衬的林雪肌肤白若胜雪,脖颈细腻精致,就连锁骨也好像漂亮了不少。

    林沫看过去的第一眼,差点以为那不是林雪。

    这脱胎换骨的美人,着实跟平常时候的林雪判若两人啊。

    “沫沫,容爷。”娇弱的美人一开口,连声音都惹人惋惜,“今晚的事情是不是有什么误会?我妹妹可能真的没有那颗蓝钻。”

    “我们家都是老实人,如果真的有,容爷您都这么来了,景彤肯定不敢藏着了。我爸爸毕竟是林氏股东,能不能求求您,不要搜身?”林雪面向着容烈,眼睛里仿佛带着泪光,看着怪楚楚可怜的。

    林沫却被她的话逗笑了。

    老实人?不敢藏着?

    事实证明,林文谦一家子除了长得老实之外,个个都拥有一颗不安分的心。

    倘若当初林文谦举家来投奔爷爷的时候,爷爷没有被他们的表象所迷惑,没有收留他们,或许林家就不会落得他们手里,她和林淮也不会变成现在这样。

    不敢藏着?

    容烈手底下都是些什么人,林沫并不清楚,但她认为只要是经他手查出来的,必定是事实。

    那颗蓝钻就在林宅,而她从酒窖里拿走的箱子,也确实有被撬过的痕迹,如果那东西真在林景彤手里,必然就是林景彤偷走的。

    说林文谦这一家子会偷东西,林沫是一点都不觉得意外。

    毕竟上梁不正下梁歪,有林文谦这样一个父亲,他的女儿们又能正直到哪里去呢?

    “沫沫。”林雪见容烈无动于衷,又把目光投向了林沫,言辞恳切的道:“我知道我们之间有很多的误会,但是好歹我们都是一家人。”

    林沫却是盯着她,等她说完,弯唇一笑,“一家人?这个笑话挺幽默的。”

    林雪咬咬唇,“沫沫……”

    “先不说那颗蓝钻到底在不在林景彤手里,现在有一点我倒是挺好奇的。”林沫的目光落在她身上,“都这个点了,你还没睡觉么?”

    “我……”林雪一脸疑惑,“我已经睡了……”

    “既然睡了,为什么脸上还带着妆呢?而且看你的样子,是脖子和手臂上都抹了高光吧?”

    林雪下意识的捂住了手臂,被当面拆穿,有点心虚,有点难堪,“我没有……”

    她话刚说完,林沫就已经伸手,在她手臂上用力的抹了一把。

    把手缩回来一看,“啧,好厚的一层粉哦。”

    林雪手臂上,被抹掉的那一块,很明显的肤色与周围不同,要暗一些。

    林雪皱眉,“沫沫,就算你对我们有意见,也用不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