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元始 第九章,问题

    第一卷,元始 第九章,问题 (第3/3页)

 要不是...唉!

    一切都不会重头,答案也总会找到。

    可以淡漠,不能冷漠。

    很在乎一些东西必要忘死的守护,受人滴水之道,定当涌泉相报。

    即使被别人说是执拗也好,说是偏执也罢,总之流云不会改变。

    这就是我,一个不会向命运屈服的樊流云!

    实力不济是不争的事实,只要坚持不懈,总会寻到办法,倒是千万不能学流宇师兄那样!

    从小天赋异禀,家境优裕,加上师门众星捧月般的骄纵,这一切都是最好的恩赐,常人难得其一。

    但这也恰恰导致了他行事非常偏激,刚才毫不顾忌后果的强行拆解剑阵便是最好的证明,只是瑕不掩瑜,师门上下没人觉得不好。

    灵剑合阵,自成一体,威力是大大的增强,甚至可以直接跨越一个大境界。

    是百川海赖以成名的《海纳百川九剑阵》,遇强则强,十分厉害,但利弊相随。

    九剑阵的九式都有一个共同的破绽,那就是崩溃后的反噬非常严重,境界越高,反噬越强。

    饶是百川海先辈凭此建立基业,发扬光大,却也无法彻底根除,只能将反噬的威力降到最低。

    这确实也够受的,因为反噬之力直接影响的是根基。

    特别是对身后这些刚刚达到筑基期的同门来说,有可能会产生巨大的后遗症。

    气海受损以后的化灵会变得困难许多,危害甚至是一辈子的,可想而知其中的利害程度。

    而流宇师兄可以完全不顾这些同门的未来,只为报一个妖兽的戏耍之仇,甚至都算不得的仇恨。

    修仙讲因果,命运看轮回。

    天,地,星,人,妖,灵,缺一不可。

    修仙者的轮回是天地,因果便是妖兽,星辰,一种不可或缺的灵性修养,所以幼年妖兽更当护佑,这是修仙界一条不成文的规矩。

    虽妖兽有妖灵,对修仙者来说确实也是一大助力,但取之必定害其性命,并非不可替代,有违天道和理。

    所以除了行事乖张,暴戾放诞的魔门,正门邪门是不会因为区区妖灵而徒增杀戮的,更何况活着的妖兽要比它的妖灵益处更大。

    身为百川海弟子,更不该做出如此自坏名声的事情。

    人有好坏,兽也分善恶,己方与这头赤火金狮更是没有什么深仇大恨,何必要赶尽杀绝呢?

    非是恶兽,其出生便一直生活在冰火岛,守护红颜草,又没做过什么大奸大恶之事。

    所以师门考核则仅仅是诱捕,而不是杀戮,但事实却出现了偏差,只因他的一意孤行,差点坏了规矩。

    若是被其他门派知晓,必是少不了一番风言声讨,这样拉仇恨的做法,更容易引起共愤。

    虽名为邪门,但自不可做邪事,流宇师兄今日有些犯忌了,而且今日考核的主要对象并非他,着急个什么劲?

    只能说他太自负,太骄傲,自负到失去理智,骄傲到只有面子,更带着些许狠辣无情。

    换个角度来说,幼狮能戏耍于人,不正是修仙者梦寐以求的妖兽?

    一只通灵的幼兽之诱惑,不亚于上品灵宝,不珍惜反而残害,就算家大业大的百川海也经不起这样的败家行为。

    可恶,越想越生气!

    唉,反过来想,这就是现实世界的无奈,妖兽无罪,怀璧其罪。

    当没有能力守护自己的时候,看似平静的背后便是毁灭性的抢夺。

    但愿杀戮不再,

    为修仙路积德。

    这并非评判一个人好坏,流云相信他的流宇师兄本性不坏,而是就事论事,他自己内心最真实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