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9 细数刘宏(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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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宦官建的高宅大宇竟然躲过了皇帝的眼光。
…… ……
光和元年(178年),灵帝在其母亲董太后和及常侍们的教唆下,又尝试卖官。
朝廷公开宣布可花钱买到自关内侯以下至光禄勋下属虎贲、羽林等部门职位;卖官的规定是:地方官比朝官价格高一倍,县官则价格不一;官吏的升迁也必须按价纳钱。
求官的人可以估价投标,出价最高的人就可中标上任。
除固定的价格外,还根据求官人的身价和拥有的财产随时增减。
一般来说,官位的标价是以官吏的年俸计算的,如年俸二千石的官位标价是二千万钱,年俸四百石的官位标价是四百万钱,也就是说官位的价格是官吏年收入的一万倍。
段颎(jiǒ
g)、张温等人虽然功劳很大,声望也很高,却也都是先交足了钱,才登上公位的。
及至后来更变本加厉,以后官吏的调迁、晋升或新官上任都必须支付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的官位标价,也就是说,官员上任要先支付相当他25年以上的合法收入。
许多官吏都因无法交纳如此高额的“做官费”而吓得弃官而走。
灵帝成年后,设置西园供自己享乐,灵帝将卖官所得收入用于西园的建设。
中常侍吕强进谏,“天下财物都是陛下的,何必还分公和私?”
灵帝不听。
卖官的政策一直持续到灵帝逝世。
…… ……
中平五年(188年),灵帝接受太常刘焉的建议,重置州牧,史称“废史立牧”。
以刘焉为益州牧、黄琬为豫州牧;同年又以宗正刘虞为幽州牧。
其结果是造成了各地割据军阀的形成,包括刘焉在内的州牧上任后,基本就不再受朝廷的控制。
中平五年(188年)八月,灵帝设置西园八校尉,以小黄门蹇(jiǎ
)硕为统率,以此制约大将军何进的军权。
熹平六年(177年),护乌桓校尉夏育上疏请求讨伐鲜卑,而犯罪被处罚的护羌校尉田晏(ya
)则通过中常侍王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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