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拜见狐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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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七章 拜见狐仙 (第1/3页)

    天下英雄谁敌手?曹刘。生子当如孙仲谋。

    客房之内一阵沉默,闯王看着眼前的这个义子,经过了这段时间的打击与磨练,他变得更加的成熟与干练,样貌也越来越发的英俊潇洒,绝对是对女人越来越有吸引力的那种男人。但是可惜,他男人的性格里,始终缺乏一种刚强,一种果断,一种天下舍我其谁,谁与争锋的浩然霸气。

    这也是为什么,他将大顺军权,交给了侄儿李过,却不交给自己义子的原因。

    “你既然敢不听我的劝告,一个人带着一万轻骑去救扬州。面对着十万清兵你可以杀进杀出,毫无惧色,而如今,毁你家园者就在你的眼前,你却在这里踌躇不前,不敢去杀了他,你还算是我大顺的子民,是我闯王李自成的子孙后代吗?”

    闯王说完,伸出双手重重地搭在了李双喜的双肩之上,这是一种无言的鞭策与鼓励。

    “请义父下令吧。”李双喜单膝跪地,如醍醐灌顶。

    “好,我现在就命你去杀了多泽,杀了多尔衮,杀了吴三桂,你可愿意。”

    “双喜...领命。”原以为只是让他杀了一个多泽,没想到闯王一下说了这么多,李双喜也只有硬着头皮,先答应了再说。

    “只要我们还活着,我们就要和鞑子杀到底。现在为父送你一件金丝软甲,这是我在大明的宝藏里面找到的,你拿去防身吧。”

    闯王说完,伸手从怀中掏出一件环环相扣的金色衣服来。

    ‘这就是传说中刀枪不入的宝甲?’李双喜大喜过望,赶紧站了起来,伸手接过。这件也不知道是用什么金属制成的衣服,做工精良,薄如蝉翼,在光的照射下,闪出金色的光芒,李双喜知道这种衣服,成本价格昂贵,非一般的王孙贵胄不能拥有。

    “谢义父,”李双喜拿着金丝软甲左右端详着,简直就是爱不释手。

    “双喜,我觉得自从上次在九宫山醒来之后,你就不像是原来的你了。”

    “啊,义父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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