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二章《上欧阳内翰书》

    第二百六十二章《上欧阳内翰书》 (第3/3页)

明王道,分天人,以性为恶。以隆礼尊贤而王,以重法爱民而霸。言导君以仁,齐民以律,盖又一变矣。

    是春秋而下两百年,儒已三变也。

    然三变皆有因,何哉?以世间固有万世不易之理,天下固无万世不易之人也。

    天见其明,地见其光,君子贵其全。

    故诸经以《易》为首,得无由哉?

    三教之由,或为教化之设。所为敷变,从俗而已。

    昌期之说,以释间儒,盖其可诛之因乎?

    油请疑之:今有大理一国,八府四郡,其境愈于西夏,而人口倍之。然不为皇宋患者,何也?是其国之俗,崇佛而好儒也。

    则昌期之说,非为杜妄,实有秉之以治一国者。

    效验于前,此油不解其一也。

    宇内环视,皇宋所接者:曰辽,曰西夏,曰吐蕃,曰大理,曰安南。

    其间盖有西南蛮,诸羌杂居焉。

    与宋无战史者,唯大理一国而已。

    今置昌期于鼎镬,固易事耳,然使友邦无疑,则至难哉!

    诛效验有持其人,远不战之邦其心,此油不解之二也。

    甚有议毁灭编版者,油再请疑之。

    昌期之说,于大理已成圭臬,纵然毁于宋境,能灭其说乎?

    其所著述,《西南图志》尤丰,盖百卷有奇,敢曰无用乎?

    行必无效之事,焚可待用之书,无得而失大,遗笑于外邦。敢问何功可致,何智可称哉?此油不解其三也。

    或曰昌期诋周公,盖其可诛之由,油请再疑之。

    王莽篡前,杀己幼长二子,以示天下至正。

    平帝病,莽告于天,祈以身代。

    长安西反,莽怀携孺子婴,日夜祷于太庙,作《大诰》。谓必匡汉以还。

    然其后若何?

    当是时,天下儒者共推莽。请加九锡之书,至近五十万。士庶公卿,皆以为贤。

    油幼读史,每以其窃国为恨,而以士庶公卿为愚。

    及待长成,自问当斯时也,何由辩周公之贤,而纠莽之奸?

    此油不解其四也。

    然此惑昌期曾为解之——使世无周公,则亦无莽。

    油以为至论,皇宋叚祥,正盈朝野,此无劳周公之时,而不可孕莽之世也。祈内翰善思之。

    另启:事已动摇圣听,油惧有小人后踵,不以公为忠,但以僭妄非公,惑导人主而去公者,窃为内翰忧之。

    祖宗制度,不以文字罪人。此深远之虑计,奈何以一昌期而毁之哉?

    油愚,顿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