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醉乡 (一 下)
第四章 醉乡 (一 下) (第2/3页)
用两个少年自己管理,每天自然有部落中的青年轮番出役,把整个部落中的牲畜赶到野外去放养。至于将来收获的牛奶,羊羔之类,则由负责辎重管理的长老伯克统计,累加到二人的财产当中。
如此一来,两个少年登时跃入了部落中的富裕阶层。与人喝酒时更放得开,不时还能回赠一些礼物表示自己对主人的感谢。但是,阿思蓝等人似乎早就达成了默契,无论二人赠送什么,第二天大伙肯定会将加倍的礼物赠还回来。一来二去,反倒吓得李旭不敢再充大方了。
“附离,过几天大伙整队出去打猎,你参加么?”某天酒后,阿思蓝带着几分醉意问道。
“去,不过我的骑射之术太差,肯定会让你们失望!”李旭爽快的回答,经过十余天交往,他的突厥语有了长足进步。受周围霫族青壮的影响,个人的性格也慢慢豪放起来。
箭法差,这是李旭无法否认的事实。九叔离开后,他曾经尝试着借助九叔传授的口诀来快速提高自己的射艺。结果上了马背才知道,口诀这东西听起来简单,做起来却艰难异常。
骑在马上放箭不比站在地上弯弓,首先要过的就是在马背上坐稳这一关。用手拉着缰绳,双腿夹着马镫飞奔,李旭在中原时就可以做得到。但双手同时与坐骑失去联络,单凭膝盖和脚跟与战马交流的方式他却从来没尝试过。所以每每拉开弓,坐骑就再不听指挥。不是跑向了靶子反面,就是把李旭摔下了马背。总之,对着固定靶,百射之中他也难以蒙中一箭。更甭说像九叔那样信手而发,每发必中了。甚至经常是弓箭离弦后再不知去向,想要回收都找不到其踪影。
好在霫部的羽箭储备充足,并且全是为了骑射而制。看在他每天都早早起来鼓舞士气的面子上,控制辎重的伯克长老传下话来,附离学射,想用多少支箭就多少支箭。所以李旭上午领一百支箭出门,晚上只归还五十支,也没人跟他计较。
“没关系,只要你与甘罗同行,咱们带回的猎物肯定是各队人马中最多的!”阿思蓝非常信任地说道。这是李旭留在部落的第十天,加上他先前作为商人的那五天,一共是半个月光景。十二天前,在陪同李旭参加招待诸位长老的酒宴后,阿思蓝拥抱了自己的妻子。而本月妻子没有见红,这说明又一个小生命已经在妻子的腹中生根发芽。
长生天恩赐下来的幸运是否与自己那天替甘罗说话有关,阿思蓝不敢猜测。但他相信,只要跟在甘罗身边,就不断会有好运落在自己的毡包中。
“出发前,我会尽力提高自己的箭术!至少把射出去的箭全找回来!”李旭笑着承诺。
承诺归承诺,理想和现实的距离总是相差太远。李旭第一次出猎的日子很快到了,他与阿思蓝、杜尔、徐大眼、甘罗一队,带着尾巴般甩也甩不掉的陶阔脱丝,在外边飞奔了一整天,捕获了七头黄羊,三只狐狸,还有整整一袋子肥肥大大的沙鸡。除了他自己以外,队伍中无论男女几乎每个人都有斩获。而他非但毫无所得,还多次在疾驰中掉下了马背。其中一次左腿挂在了马镫间,被坐骑拖出去二十几步远,差点把众人给吓死在当场。
“附离,你以后还是不要骑在马上放箭了吧!”傍晚,按晴姨传授的方法用盐水给李旭擦拭伤口的陶阔脱丝有些心疼地祈求道。听晴姨说,汉人男子以读书多为荣,而不是像霫人这边比弓马娴熟,所以陶阔脱丝已经不在乎自己的好朋友是否能打到猎物。
“我曾经答应给你射一头雕呢?”李旭笑着伸出手,摸了摸陶阔脱丝白中带金的头发。在中原,他从来没见过任何一个女人生长着如此一头漂亮的银丝。这不是老妪头上那种憔悴的白,而是从发梢到发根都迸射着生命的光泽。
“去,去,摔死活该!”陶阔脱丝突然冷了脸,恶狠狠地将沾了盐水的净布按在了李旭被战马石头擦出无数伤痕的小腿上。
“哎呀!”李旭疼得大叫一声跳了起来,想欲发做,看看对方那幅怒气冲冲的模样,终归还是决定息事宁人。
“唯女子和小人难养,圣人之言,诚不我欺焉!”吃了大亏的李旭摇头晃脑地说道。
“圣人死了一千年了!”陶阔脱丝知道李旭嘴里肯定叨念的不是什么好话,用自己能想出来的最犀利语言回敬道。
李旭连连摇头,不跟这蛮族女子一般见识。晚上睡觉时,被小腿上传来的痛楚疼得辗转难眠,眼前却又不由自主地想起了陶阔脱丝生气时的模样。
“她为什么发那么大的火?”李旭奇怪地想。转眼心中又涌起这样一句评价,“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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