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 乱世用重典
第122章 乱世用重典 (第3/3页)
五谷丰米行的老板吴刚,贪婪刻薄、心肠阴毒。这几年,他使用许多不法手腕,挤垮附近几家同行,垄断了南门一带的米业。
趁着长毛闹事,吴刚趁机抬高市价,以次充好,短斤少两,坑害市民,百姓背地里都骂他“无心肝”,对他恨之入骨,却又奈何不得。
这一年又是灾年,正长沙城内缺米,吴刚以低价从外地购得一批霉米朽米,掺在正常米内,高价卖给市民。
市民们受此坑害,莫不破口大骂。这时恼了一个汉子,此人名叫康福,人生得牛高马大,好打抱不平。他今日买了十斤米给老娘吃,只有二斤好米,他一声吆喝:“你这奸商”,带着十多条汉子冲进五谷丰米行,把老板吴刚痛打一顿。围观的老百姓拍手称快,有人喊:“康大哥,干脆把仓库里的好米分给百姓,出口怨气!”
人群中一片附和声,康福心想这吴老板心黑,这不义之财,百姓取之何妨,遂应了大家的请求分米,附近百姓闻讯纷纷前来,闹成了一场大事!
李翰章心中在思考着如何处理这桩案子。这明摆着是百姓对奸商的惩罚,商人逐利,像五谷丰老板吴刚这样的奸商,比比皆是,用不着再取什么旁证。但这桩案子闹得很大,如果不严加惩处,不法之徒便会蜂起效尤,抢米行,抢商店,抢钱庄,那不翻了天?如果按律法,带头的康福等人就要杀头。
正在犹豫,曾国藩带着曾国葆过来了,问清了缘由,问李翰章:“莜泉,你看此事如何处理?”
李翰章想了想,说:“吴刚为商奸诈,百姓自发起来惩处,于情理来说,是大快人心。”
曾国藩问道:“从律令上讲,有碍社会安定。无论如何,此风不可长。”
李翰章说:“要不只惩处十三名带头闹事者,为头的康福,杖责一百棍,游街三日,其余的人各杖责五十棍。那些老弱妇孺百姓,就都释放回家吧,细说起来,这些人都是奸商的受害者。”
曾国葆也同意这样处理,但是曾国藩没有说话,现在是乱世,乱世办案,不能循常规。一般案件,曾国藩都依李翰章的处理意见,但这件事,却不能按他的意见办。
曾国藩把此事处置不重,将会引起不良后果的利害关系:“此案必须重判,否则长沙必乱。”
“重判可以。那为首的康福判入狱三年,协从的分别囚禁三到六个月。”李翰章说。
“这些人与会堂有联系吗?”曾国藩问道。
“没有。除康福外,那十二人都长住大南门一带,不过都无固定职业,其中有三人因打过人,被按察使司传讯过。”
“这就对了。”曾国藩点点头,“我说这些人为何这样无法无天,原来竟无一个安分守己的良民。对付他们,杀头亦不过分。”
“杀头?”李翰章大吃一惊,这点小事再重也重不到杀头呀!
“事不宜迟,我看明天一早就把这批人押到红牌楼去杀头示众。”曾国藩说。
“全部杀头?”李翰章惊疑地问。
“全部杀头。”曾国藩沉下脸。
“其中有一个十七岁的孩子,是不是从宽处理?”
“不分老少!这种人,留下一个,就留下一个隐患。”
曾国藩的态度如此坚定,李翰章说:“一次杀十多个人,在长沙城里还没有过,最好先跟骆巡抚打个招呼。恩师为这点小事,就杀了他们。那五谷丰老板吴刚奸诈阴险,也要抓起来杀掉,奸商恶棍要惩办。”
曾国藩点点头,说:“你的话说中了要害,但眼下我们无权办这种事啊!我不过一在籍侍郎,暂时奉命帮办团练,只能镇压匪乱,无权惩办腐败。不在其位,不谋其政。”
“但是,康福他们都是活生生的人啊,热血汉子,学生觉得他们可以为我们所用!恩师你去看看他们,和他们聊几句。”李翰章第一次不同意曾国藩的意见,建议说。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