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章 夜月花朝

    第六十章 夜月花朝 (第2/3页)

全国土地四分之一,其余由大名(诸侯)领有,称藩国。将军是全国最高统治者,下设老中,决定政策,统辖政务,负责控制朝廷、大名与外交;另设若年寄,负责掌握幕府领地与直属家臣,还设寺社、江户町、勘定三奉行,分掌寺社、财政与江户市政、幕府直辖领地内的诉讼。幕府在直辖领地设郡代或代官,通过测地、村年贡承包制、五人组制等,直接控制农民。德川将军权力较镰仓、室町时代强大。大名是各藩国的统治者,下设家老、年寄等,直接统治人民,拥有领地的行政、司法和年贡征收权等。幕府设巡见使及被称为目付的监察官监督各藩国,并采取大名参观交代和大名改易等办法控制大名,但各藩国仍具有相对独立性。因此形成在德川将军控制下的各藩国分割统治的政治体制。17世纪末,由于商品经济发展,幕藩体制出现危机,表现为幕藩财政困难,农民起义频繁。为应付危机,幕府在18世纪中叶至19世纪40年代先后实行享保改革、宽政改革、天保改革,但均未奏效。1854年日本开国后,民族危机又加剧了封建制危机。萨摩、长州等西南强藩,在改革派下级武士推动下,逐渐采取与幕府不同的政策,殖民兴业,抵抗外敌。在幕末农民起义和萨长等西南强藩为中心的倒幕运动压力下,第15代将军德川庆喜于1867年末被迫宣布“奉还大政”。1867年12月9日倒幕派发动“王政复古”政变,宣布废除幕府制度。新成立的明治天皇政府经1868~1869年的戊辰战争,彻底打倒幕府势力。至此,日本的封建幕府政治结束。

    中期统治

    德川幕府实行幕藩等级制度。为巩固幕府统治秩序,德川幕府实行严格的封建等级制度。(建议采用多种形式,展示教材中封建等级图示,在给学生以直观认识的同时引导学生认识幕府统治的实质和统治阶层,分析农、工、商的位次,探究出等级制中隐含着统治者对工商业的政策和封建经济缓慢发展的原因。)将军、大名、武士占日本全国人口的10%,属于统治阶级。工商业者占人口的百分之十,经营工商业,受到统治阶级的歧视;“农”约占全国人口的百分之八十,是受压迫受剥削的主要群体,他们不仅交租还要负担各种杂役和劳役;处在社会最底层的是“贱民”。各等级界限森严,世袭不变,互不通婚,衣食居住都有区别。[2]?

    德川幕府实行闭关锁国政策。德川幕府统治前,日本对外贸易比较发达,商船远航到中国、朝鲜及东南亚各国。16世纪下半期,西方商人和传教士开始到日本活动,以传教士为先导的欧洲殖民势力迅速向日本渗透,全国天主教徒从30万猛增到70万人。一些藩国通过与西方国家的贸易,壮大了自己的经济和军事实力。德川幕府建立后,为巩固统治,防止外部势力对日本的侵入开始实行闭关锁国政策。从1633年起曾多次发布“锁国令”,即宽永锁国。严禁日本人与外国贸易,禁止日本与海外交往,把外国商人和传教士驱逐出境,只许同中国、朝鲜、荷兰等国通商,而且只准在长崎一地进行,对外商业活动受到严格控制,同时幕府还规定日本人不得出国,也不许在国外的日本人回国,甚至禁止制造适于远洋的船只。实行限制工商业政策。闭关锁国本身就严格限制了商业活动,同时对工商业者采取歧视态度,严格限制手工工场的规模、实行商品专卖,设立关卡、对工商业者财产恣意没收。严重阻碍了工商业的发展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出现。[2]?

    统治动摇

    幕末时期,由于幕藩至武士财政每况愈下,幕府的威信受到打击,幕府以农村为基础,但因不满封建的压迫和榨取,常发生暴乱,即所谓百姓一揆。此外,又加上外国要求通商,幕府虽力事迁就,但大势所趋,使整个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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