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战后

    第二十章 战后 (第3/3页)

居乐业,土地所得的收成能够以一个合理的标准来分配。其实在南方某些地区已经实行了定额租,也就说农民无论丰收还是歉收,每年交足固定数额的地租之后其余皆归自己。实行定额租,地主就完全退出了农耕生产,不再直接干预佃农的生产活动,于此同时佃农对地主的人身依附也同时被削弱,拥有了更多的自由,农耕生产的积极性也就相应提高了。

    如果再通过改进生产工具,以及提高生产技术,进行精细耕作,提高产量,农民能够有充足的粮食养家糊口之后,就乐于腾出多余的土地种植经济作物,比如种植棉花、桑树等等,一部分家庭成员也相应的会脱离土地从事棉布纺织,桑蚕丝织等来提高收入。

    如果仅仅局限在朱桓的农庄内,无非每年可以多增加点收入而已,但如果将这种模式推广到整个大明呢?

    这也是朱桓当初计划开设钱庄及铁矿的原因,通过钱庄借贷给农民种子、农具、耕牛等生产资料,等到农民收获时就可以拿粮食来还债,只需收取少量的利息即可。通过这种方式不仅可以快速的恢复生产、也为朝廷解决了俘虏安置的问题。

    当然钱庄向农民借贷不仅不会有利润,反而会因各种天灾人祸导致大量农民还不上债务的情况出现,朱桓也没有打算从这农民身上赚取利润,钱庄真正的利润要从向商人提供贷款来获取。

    处理完土地的问题之后,朱桓还要与宋一鹤商议在盐运司之下成立巡检司的事情,由于熊文灿有意调走赵光霁的燕山卫,而湖广境内的私盐还是要继续控制下去,所以必须有一支精锐的力量来执行缉私行动。

    那么成立一支直属于盐运司的巡检司就势在必行,巡检司不同于一般的官府衙役,它需要面对的是凶悍的盐枭,因此必须经过训练才行。好在宋一鹤有胆有识,招募并训练出一支精锐的巡检司,朱桓还是相信他的。

    PS:今晚朋友拉着喝酒去,只能一更了,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