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1章 代言费都省了
第311章 代言费都省了 (第3/3页)
方文山和周杰伦合作的第一首歌是江蕙的《落雨声》,这首作品方文山只拿到一万多台币的稿费,哪怕到后来,一首词也只能拿到两万多新台币的预付版税。
实际上刘德华愿意以一年免费代言换这首歌版权,已经很厚道,主要还是觉得这首歌的歌词太符合他生活轨迹,由衷的喜欢。
“想要我免费代言两年?”刘德华没有立刻拒绝,而是露出一抹诡异的笑容,“可以是可以,不过我有个条件,你要是答应,我二话不说免费给你们代言两年,要是不行嘛,最多就一年。”
真行?王强只是试探一下,没想到刘德华真答应了,连忙道:“什么条件?”
“你再给我写一首质量不低于这首歌的歌。”刘德华提要求道。
就这个?
太简单了啊。
我随随便便把你后来的歌抄……嗯,致敬,致敬一首你后来的歌曲就可以了。
王强张嘴就要答应,可是看到李小麟、助理炙热的眼神,他把话咽了进去,假装支支吾吾道:“这……这……”
刘德华有点失望道:“你不愿意?”
“不是不愿意。”王强当然想要免费的代言,只是不愿意太出风头,要是随随便便拿出一首歌,谁知道接下来多少歌手来烦自己,他只想好好做生意致富,可不想变成词曲创作人,而且不少歌星后来唱的歌,都是之前有些人都写好的,谁知道会不会漏泄?他想了一下,“只是时间太紧了,一时间我写不出来。”
刘德华马上跟了一句,“一年之内,要是你一年之内能写出质量不比刚才那首歌低的,那么第二年代言费我一样给你免了,要没有的话,到合同期限,你们支付我剩下一年的代言费就行,咱们可以加进合同里。”
一听有一年时间缓冲,王强笑得很开心道:“没问题。”
没想到还有这样的好事,四大天王之一的刘德华免费给公司代言?自己只要剽窃……嗯,致敬一首歌?
太划算了啊!
简直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啊!
要是这样王强都不答应,他就是傻子了。